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
年加工2000吨木炭项目
环境保护达标验收监测报告
鱼 环(监)字 2017年 第34号
项目名称:年加工2000吨木炭项目
委托单位: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
鱼台县环境监测站
二〇一七年六月
项目验收单位 :鱼台县环境监测站
站 长:刘 敏
技 术 负 责 人:杨慎文
质量保证负责人:刘春红
报 告 编 制:马云珠
报 告 审 核:刘 敏
监 测 单 位: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
鱼台县环境监测站
地址:鱼台县老政府院内
邮编:272300
电话:0537-6252747
传真:0537-6211253
表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年加工2000吨木炭项目
|
建设单位名称
|
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
主要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
木炭
2000吨/年
2000吨/年
|
环评登记表时间
|
2014.05.07
|
开工日期
|
2014.05
|
投入试生产时间
|
2017.05
|
现场监测时间
|
2017.05.29-2017.05.30
|
登记表
审批部门
|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鱼环审D(2014)129A号
|
登记表
编制单位
|
|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
投资总概算
|
200万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2万
|
比例
|
1%
|
实际总概算
|
200万
|
环保投资
|
2万
|
比例
|
1%
|
验收监测依据
|
1、国务院令(1998)年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
2、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
3、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木炭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4.05.07)。
4、鱼台县环保局对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木炭项目的审批意见(2014.05.07)。
|
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
1、废气排放执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现有及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
2、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表1(续)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位于鱼台县王鲁镇窦闫李村西首。公司原名为鱼台桦森炭业有限公司,2017年5月25日鱼台县环境保护局对鱼台桦森炭业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申请报告做出批复,在原建设地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经营范围、法人等不变的情况下同意更名为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
项目现有工作人员12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
项目主要设备:电锯、4座围窑、推车。
项目主要原材料:树墩、杂木。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树墩、杂木→锯段→ 入窑→ 内燃→ 成品
工艺介绍:把树墩、杂木截成段,用推车装进围窑,在炭窑中点燃少许杂木,燃烧到一定程度,封闭围窑,不让空气进入,让其内燃利用余热继续加热木材,待水分和少许木焦油被熘出,木材碳化成为木炭,出窑即为成品。
|
表2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木材运输、锯段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附近农民清运作为农肥还田。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集中贮存,全部用于生产,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
项目主要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加强设备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设备。厂区总体布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减轻噪声对厂区及厂外周围环境的影响。
|
表3 环评批复内容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对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加工2000吨木炭项目的批复要求做到以下内容(详见附件1)。
一、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污染,厂界噪声必须达到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三、固体废物按照GB18599-2001的相关要求,集中贮存,全部综合利用;
四、妥善处理四邻关系,维护群众环境利益,如果因生产引起群众信访,必须停产治理,满足群众要求;
五、该项目应尽快申请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否则,环保局将函告工商部门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
表4 验收监测内容及评价标准
1、废气监测
1.1 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厂区上风向1个参照点位、下风向3个监测点位
|
颗粒物
|
2次/天,监测2天
|
1.2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方法依据
|
检出限
|
颗粒物
|
重量法
|
GB/T15432-1995
|
0.001mg/m3
|
1.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结果准确可靠,在采样和分析过程中,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技术规定执行,监测人员均持证上岗,分析数据逐级审核。
1.4 评价标准
废气排放执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现有及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
项 目
|
标准限值
|
排放浓度(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颗粒物
|
1.0 mg/m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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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完) 验收监测内容及评价标准表
2、噪声监测
2.1 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及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项目东西南北4个厂界外1米
|
等效声级
|
每天昼间夜间各检测1次,连续检测2天
|
2.2 监测分析方法
方法名称
|
方法依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
2.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结果准确可靠,在噪声监测过程中,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技术规定执行,监测人员均持证上岗,监测过程中测量仪器均用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的声校准器校准合格后使用。
2.4 评价标准
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项 目
|
标准限值dB(A)
|
厂界噪声
|
昼间
|
夜间
|
60
|
50
|
|
表5 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1、验收工况
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木炭项目在进行验收监测时能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工况应大于75%的要求。企业委托济宁富美环境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环境监测,鱼台县环境监测站根据监测数据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该项目四个噪声监测点位中,两天内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在52.8—56.6dB(A)之间,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在39.3—48.7dB(A)之间。昼间、夜间噪声等效声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废气监测结果
四个废气监测点位中,2017年05月29日、2017年05月30日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值分别为0.362mg/m3和0.342mg/m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现有及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
|
表6 环保管理检查
1、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该项目做了环境影响登记表,执行了环保审批手续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审批手续齐全。
2、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集中贮存,全部用于生产,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环保管理及环保人员配置
厂区有人员定时对厂区地面进行洒水,降低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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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依据上述监测结果分析及评价和环保管理检查结果,本项目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如下。
序号
|
环评批复
|
实际情况
|
落实
情况
|
1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
该项目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
已落实
|
2
|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污染,厂界噪声必须达到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
经监测该项目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已落实
|
3
|
固体废物按照GB18599-2001的相关要求,集中贮存,全部综合利用。
|
固体废物按照GB18599-2001的相关要求,集中贮存,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已落实
|
4
|
妥善处理四邻关系,维护群众环境利益,如果因生产引起群众信访,必须停产治理,满足群众要求。
|
妥善处理四邻关系,维护群众环境利益。
|
已落实
|
5
|
该项目应尽快申请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否则,环保局将函告工商部门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
该项目在没有环保部门验收工作结束前未进行生产。
|
已落实
|
|
表8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木炭项目在正常运营、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况要求的情况下,其验收结论如下:
1、噪声监测结论
本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一定的降噪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东、西、南、北4个厂界的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噪声达标排放。
2、废气监测结论
本项目废气监测期间,4个无组织监测点位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现有及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废气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的处置检查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集中贮存,全部用于生产,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弃物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建议:
1、增强员工环保意识,建立健全相应环保管理制度。
2、厂区内加强绿化,通过植物降低扬尘及噪声的影响。
|
附表1: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与评价
监测日期
|
监测点位
|
昼间值
(dB(A))
|
评价标准
(dB(A))
|
评价结果
|
夜间值
(dB(A))
|
评价标准
(dB(A))
|
评价结果
|
2017.05.29
|
东厂界外1米
|
55.7
|
60
|
达标
|
43.2
|
50
|
达标
|
南厂界外1米
|
52.8
|
达标
|
48.7
|
达标
|
西厂界外1米
|
55.1
|
达标
|
39.3
|
达标
|
北厂界外1米
|
55.4
|
达标
|
41.4
|
达标
|
2017.05.30
|
东厂界外1米
|
56.6
|
60
|
达标
|
41.0
|
50
|
达标
|
南厂界外1米
|
56.0
|
达标
|
43.5
|
达标
|
西厂界外1米
|
56.1
|
达标
|
41.7
|
达标
|
北厂界外1米
|
55.9
|
达标
|
43.4
|
达标
|
附表2: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统计与评价
监测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结果
(mg/m3)
|
评价标准
|
评价结果
|
2017.05.29
(08:00-12:00)
|
监控点1
|
0.327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 mg/m3
|
达标
|
监控点2
|
0.354
|
监控点3
|
0.362
|
监控点4
|
0.338
|
2017.05.29
(13:00-17:00)
|
监控点1
|
0.312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 mg/m3
|
达标
|
监控点2
|
0.328
|
监控点3
|
0.334
|
监控点4
|
0.341
|
2017.05.30
(08:00-12:00)
|
监控点1
|
0.305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 mg/m3
|
达标
|
监控点2
|
0.342
|
监控点3
|
0.315
|
监控点4
|
0.324
|
2017.05.30
(13:00-17:00)
|
监控点1
|
0.309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 mg/m3
|
达标
|
监控点2
|
0.332
|
监控点3
|
0.318
|
监控点4
|
0.326
|
备注
|
|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 设 项 目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2000吨木炭项目
|
建设地点
|
鱼台县王鲁镇窦闫李村西首
|
行业类别
|
|
建设性质
|
√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术 改 造
|
设计生产能力
|
2000吨/年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14.05
|
实际生产能力
|
2000吨/年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17.05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2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2
|
所占比例(%)
|
1
|
环评审批部门
|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
批准文号
|
鱼环审D(2014)129A号
|
批准时间
|
2014.05.07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
批准文号
|
|
批准时间
|
|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
批准文号
|
|
批准时间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2
|
所占比例(%)
|
1
|
废水治理(万元)
|
|
废气治理(万元)
|
|
噪声治理(万元)
|
|
固废治理(万元)
|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其它(万元)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Nm3/h
|
年平均工作时
|
|
建设单位
|
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
|
邮政编码
|
272300
|
联系电话
|
15166753030
|
环评单位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
(3)
|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
(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
(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
(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
(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
(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减量
(12)
|
废水
|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
|
|
|
|
|
|
|
|
|
|
|
氨 氮
|
|
|
|
|
|
|
|
|
|
|
|
|
石油类
|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
|
烟 尘
|
|
|
|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
木炭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自查报告
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04日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位于鱼台县王鲁镇窦闫李村西首。公司原名为鱼台桦森炭业有限公司,2017年5月25日鱼台县环境保护局对鱼台桦森炭业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申请报告做出批复,在原建设地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经营范围、法人等不变的情况下同意更名为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该项目是以树墩、杂木为原材料,生产工艺流程为树墩、杂木→锯段→ 入窑→ 内燃→ 成品,年加工木炭2000吨。项目现有工作人员12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主要设备为2台手电锯,占地面积680平方米。
2014年5月1日我公司申请鱼台县环境保护局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14年5月7日经鱼台县环境保护局予以批复鱼环审D(2014)129A号。该项目于2014年5月1日开工,2017年5月竣工试运行,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
二、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1、噪音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生产车间采用低噪音设备,电机功率较小;同时对车间门窗进行封闭,实行白天生产,夜晚减少部分设备运转,厂区周围无居民居住,无敏感点目标。
2、固体废物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下脚料集中贮存,全部用于生产综合利用。
三、存在的问题、原因、整改措施及下一步环保工作的打算
职工对环保意识淡薄,下一步加强环保教育培训,增强环保责任心,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环保投入。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环境污染。
附件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编号: 验收类别: 验收报告; 验收表; 登记卡 审批经办人:
建设项目名称
|
年加工2000吨木炭项目
|
建设地点
|
鱼台县王鲁镇窦闫李村西首
|
建设单位
|
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
|
邮政编码
|
272300
|
电话
|
15166753030
|
行业类别
|
加工制造业
|
项目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加工2000吨木炭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14.5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加工1600吨木炭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17.5
|
报告书(表)审批部门
|
鱼台县环保局
|
文号
|
鱼环审D(2014)129A号
|
时间
|
2014.5.7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
文号
|
|
时间
|
|
控制区
|
|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鱼台县环保局
|
文号
|
|
时间
|
|
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
|
投资总概算
|
200万元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2万元
|
比例
|
1%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实际总投资
|
200万元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济宁富美环境检测检验
有限公司
|
环保投资
|
2万元
|
比例
|
1%
|
废水治理
|
废气治理
|
噪声治理
|
固废治理
|
绿化及生态
|
其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t/d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Nm3/h
|
年平均工作时
|
h/a
|
污 染 控 制 指 标
|
控制
项目
|
原有
排放量
(1)
|
新建部分产生量
(2)
|
新建部分处理削减量(3)
|
以新带老削减量(4)
|
排放增减量
(5)
|
排放
总量
(6)
|
允许排放量
(7)
|
区域削减量
(8)
|
处理前浓度
(9)
|
实际排放浓度(10)
|
允许排放浓度(11)
|
废水
|
|
|
|
|
|
|
|
|
|
|
|
CODcr
|
|
|
|
|
|
|
|
|
|
|
|
石油类
|
|
|
|
|
|
|
|
|
|
|
|
氨氮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SO2
|
|
|
|
|
|
|
|
|
|
|
|
粉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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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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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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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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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
编号:
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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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2000吨木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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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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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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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代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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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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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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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培刚 1516675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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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讯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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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王鲁镇窦闫李村西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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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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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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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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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王鲁镇窦闫李村西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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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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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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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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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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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投资(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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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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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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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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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登记表审批部门、文号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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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7日鱼台县环保局 鱼环审D(2014)129A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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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开工日期、试运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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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开工,2017年5月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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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占地6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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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面积 6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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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登记部门主要意见及标准要求:
一、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污染,厂界噪声必须达到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三、固体废物应按照GB18599-2001的相关要求,集中贮存,全部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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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包括主要设施规格、数量、产量或经营能力,原辅材料名称、用量、水、电、煤、油等及项目与原登记表变化情况):
项目主要设备:电锯、4座围窑、推车。
项目主要原材料:树墩、杂木。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树墩、杂木 锯段 入窑 内燃 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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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1、噪音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生产车间采用低噪音设备,电机功率较小;同时对车间门窗进行封闭,实行白天生产,夜晚减少部分设备运转,厂区周围无居民居住,无敏感点目标。
2、固体废物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下脚料集中贮存,全部用于生产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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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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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量
(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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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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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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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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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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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量
(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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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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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及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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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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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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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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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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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噪声设备及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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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电锯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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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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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量
(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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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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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噪声敏感点及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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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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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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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用于生产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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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其他环境问题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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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验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意见:
(公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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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除负责验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意见栏外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在表格右上角加盖公章。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报表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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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鼎实炭业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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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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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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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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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675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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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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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2000吨木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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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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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王鲁镇窦闫李村西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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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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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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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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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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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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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 报告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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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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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环审D(2014)129A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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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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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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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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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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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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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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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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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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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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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生产审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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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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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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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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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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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环审D(2014)129A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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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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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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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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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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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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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树墩、杂木截成段,用推车装进围窑,点燃少许杂木,燃烧到一定程度,封闭围窑,隔绝空气,让其内燃利用余热继续加热木材,待水分和少许木焦油被熘出,木材碳化成为木炭,出窑即为成品,年产2000吨木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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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规模
(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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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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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规模
(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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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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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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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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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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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生产批复;
2、项目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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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
木炭项目拟验收意见
根据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的申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鱼台县环保局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组听取了企业对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和鱼台县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关于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查看了有关资料,勘察了生产及环保设施运行现场,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鱼台桦森炭业有限公司位于鱼台县王鲁镇窦闫李村西首。2017年5月25日在原建设地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经营范围、法人等不变的情况下获鱼环管字〔2017〕29号批准更名为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2014年5月7日以鱼环审D〔2014〕129A号的形式的得到鱼台县环保局的批复。主要生产原料为树墩、杂木,生产工艺为树墩、杂木→锯段→ 入窑→ 内燃→ 成品,年加工2000吨木炭。该项目于2014年5月开工建设,2017年5月竣工,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总投资2万元。
二、环保执行情况
1、施工期间,该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施工,采取了减震和降噪措施。
2、生产车间采用电机功率小、低噪音设备;车间门窗、封闭,白天生产,夜晚减少部分设备运转,厂区周围无居民居住,无敏感点目标。
3、下脚料集中贮存,全部回收利用。
三、验收监测情况
鱼台县环境监测站编制的《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木炭项目环境保护达标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昼间、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现有及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
四、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讨论,认为:济宁鼎实炭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木炭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了各项治污设施,符合“三同时”规定,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