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泰杨木业有限公司
年产1800立方米多层板加工项目
环境保护达标验收监测报告
鱼环(监)字 2017 第15号
项目名称:年产1800立方米多层板加工项目
委托单位:鱼台泰杨木业有限公司
鱼台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〇一七年五月
项目验收单位 :鱼台县环境监测站
站 长:刘 敏
技 术 负 责 人:杨慎文
质量保证负责人:刘春红
报 告 编 制:马云珠
报 告 审 核:刘 敏
监 测 单 位: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鱼台县老政府院内
邮编:272300
电话:0537-6252747
传真:0537-6211253
表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多层板加工项目
|
建设单位名称
|
鱼台泰杨木业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
主要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
多层板
年产1800立方米多层板
年产1800立方米多层板
|
环评时间
|
2008.01
|
开工日期
|
2008.03
|
投入试生产时间
|
2008.03
|
现场监测时间
|
2017.04.26-2017.04.27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
|
投资总概算
|
101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2万元
|
比例
|
3%
|
实际总概算
|
101万元
|
环保投资
|
2万元
|
比例
|
3%
|
验收监测依据
|
1、国务院令(1998)年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
2、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
3、鱼台泰杨木业有限公司多层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8.01)。
4、鱼台县环境保护局对鱼台泰杨木业有限公司多层板加工项目的审批意见,2 008年0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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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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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一般保护区域标准及其修改单。
2、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
4、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0.5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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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续)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鱼台泰杨木业有限公司原名济宁奥琛矿业设备有限公司,企业于2017年4月变更企业名称、法人,企业原有多层板加工项目建设地点、生产规模、工艺不变, 多层板加工项目位于鱼台县唐马镇红卫河桥北400米路西(后付村北)。所在地地势平坦,交通运输便利。
项目总投资1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主要构建物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等配套设施。本项目职工定员30人,年工作日300天,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2、产品规模
本项目实施后,按照客户需求规格生产加工,年产1800立方米多层板。
3、主要设备
表1-1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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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热压机
|
2
|
台
|
2
|
涂胶机
|
2
|
台
|
3
|
拌胶机
|
2
|
台
|
4
|
截板机
|
3
|
台
|
5
|
圆盘锯
|
1
|
台
|
注:项目所用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淘汰类之列。
4、原材料供应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
表1-2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原辅材料名称
|
年用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废旧木片
|
100
|
t/a
|
-
|
2
|
单板
|
1000
|
m3/a
|
|
3
|
环保胶
|
160
|
t/a
|
脲醛树脂
|
4
|
面粉
|
15
|
t/a
|
-
|
5、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给水:本项目生产不用水,只有生活用水。项目职工人数30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根据《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试行)》的规定,职工生活用水按30L/人·d计,生活用水量为0.9m3/d(108m3/a)。
排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生活污水0.72m3/d,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周边农民外运沤肥,不外排。
2)供电工程
本项目用大隋庄村附近线路接入,厂区设50KVA变压器一台,能够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
3)供热
本项目采用1台30万大卡(0.5t/h)导热油炉加热,使用无烟煤和木材下脚料,无烟煤年用量为60t,木材年消耗2000t。
6、生产工艺:
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工艺,项目生产工艺如下。
(注:W、N、G、S分别表示废水、噪声、废气、固体废物)
图1-2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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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原有燃煤锅炉现已拆除,项目热源改为电加热,不再有燃煤烟尘、SO2、NOx产生,刷胶和热压工序挥发产生的含甲醛废气甲醛气体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锯断片、修补工序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稀释无组织排放,经监测,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不会对操作工人和外界空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共计0.72m3/d。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做农肥,不外排。外排废水符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放标准》(DB37/599-2006)及修改单要求。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下脚料及收集的粉尘。收集的粉尘和下脚料回收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固体废物经处理后均满足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截板机、热压机和圆盘锯等设备。高噪声设备在厂房内部的隔声内,加强厂房门窗密闭性,处机械安装时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厂内各噪声源与厂界设置隔离带,在隔离带种树木花草, 厂区绿化,建设挡墙。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在厂区总体布置中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以减轻噪声对厂区及厂外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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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环评批复内容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对鱼台泰杨木业有限公司 多层板加工项目的批复要求做到以下内容(详见附件1)。
一、 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 锅炉废气排放必须到达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内,即:SO2≤900 mg/m3、烟尘≤200 mg/m3、林格曼黑度≤1级。
三、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和粉尘污染,厂界噪声必须到达GB12348-90中Ⅳ类区标准规定限值以内,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四、 加工车间必须安装天窗、排风扇、保持车间良好通风;
五、 固体废物按照规定设置储存场所,集中贮存,综合利用不外排。
|
表4 验收监测内容及评价标准
1、废气监测
1.1 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上风向1个参照点位、下风向3个监测点位
|
非甲烷总烃、甲醛、颗粒物
|
3次/天,监测2天
|
1#热压机排气筒
|
甲醛
|
3次/天,监测2天
|
2#热压机排气筒
|
甲醛
|
3次/天,监测2天
|
1.2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方法依据
|
检出限
|
颗粒物(无组织)
|
重量法
|
GB/T15432-1995
|
0.001mg/m3
|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
|
气相色谱法
|
HJ/T38-1999
|
0.04mg/m3
|
甲醛(无组织)
|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
GB/T15516-1995
|
0.5mg/m3
|
甲醛(有组织)
|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
GB/T15516-1995
|
0.5mg/m3
|
1.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结果准确可靠,在采样和分析过程中,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和《固定污染源监测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73-2007)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技术规定执行,监测人员均持证上岗,分析过程中加测标准样品,分析数据逐级审核。
1.4 评价标准
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 目
|
标准限值
|
颗粒物(无组织)
|
1.0 mg/m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
|
4.0 mg/m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甲醛(无组织)
|
0.20mg/m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甲醛(有组织)
|
25 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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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噪声监测
2.1 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及监测频次
|
表4(完) 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标准(完)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项目东西南北4个厂界外1米
|
等效声级
|
2次/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连续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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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监测分析方法
方法名称
|
方法依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
2.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结果准确可靠,在噪声监测过程中,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技术规定执行,监测人员均持证上岗,监测过程中测量仪器均用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的声校准器校准合格后使用。
2.4 评价标准
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项 目
|
标准限值dB(A)
|
厂界噪声
|
昼间
|
夜间
|
6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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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1、验收工况
鱼台泰杨木业有限公司 多层板加工项目由于市场等原因现进行订单式生产,验收监测期间平均实际生产量3m³/天,年工作天数为300天,现年加工生产能力平均为3m³/天,运行工况为100%,能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工况应大于75%的要求。企业委托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环境监测,鱼台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根据监测数据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该项目四个噪声监测点位中,2017年04月26日~27日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在55.2~56.6dB(A)之间、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在47.2~48.2dB(A)之间;噪声等效声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废气监测结果
四个废气监测点位中,2017年04月26日~27日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值为0.365mg/m3和0.374mg/m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标准。
四个废气监测点位中,2017年04月26日~27日甲醛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未检出,甲醛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个废气监测点位中,2017年04月26日~27日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值为1.34mg/m3和1.63mg/m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1#热压机排气筒,2017年04月26日~27日甲醛排放浓度最高值为2.8mg/m3和2.6mg/m3,甲醛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热压机排气筒,2017年04月26日~27日甲醛排放浓度最高值为2.6mg/m3和2.9mg/m3,甲醛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2中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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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环保管理检查
1、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执行了环保审批手续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审批手续齐全。
2、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均得到了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厂区环境绿化情况
厂区空地、办公楼前、厂房周围种植了绿色植被等,绿化面积较大。
4、环保管理及环保人员配置
企业制定的《环保领导责任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运转正常,由专门人员负责废气排放设施的日常监管、检修维护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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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依据上述监测结果分析及评价和环保管理检查结果,本项目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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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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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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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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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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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执行了环保审批手续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审批手续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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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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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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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锅炉废气排放必须到达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内,即:SO2≤900 mg/m3、烟尘≤200 mg/m3、林格曼黑度≤1级。
|
本项目原有燃煤锅炉现已拆除,项目热源改为电加热,不再有燃煤烟尘、SO2、NOx产生,刷胶和热压工序挥发产生的含甲醛废气甲醛气体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经监测,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不会对操作工人和外界空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已落实
|
3
|
三、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和粉尘污染,厂界噪声必须到达GB12348-90中Ⅳ类区标准规定限值以内,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四、加工车间必须安装天窗、排风扇、保持车间良好通风;
|
对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采取了一定的减震降噪措施,经监测,东、南、西、北四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锯断片、修补工序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稀释无组织排放,经监测,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不会对操作工人和外界空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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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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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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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固体废物按照规定设置储存场所,集中贮存,综合利用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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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废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要求,设置储存场所,集中储存,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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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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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鱼台泰杨木业有限公司 多层板加工项目在正常运营、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况要求的情况下,其验收结论如下:
1、噪声监测结论
本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一定的降噪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东、西、南、北4个厂界的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噪声达标排放。
2、废气监测结论
本项目原有燃煤锅炉现已拆除,项目热源改为电加热,不再有燃煤烟尘、SO2、NOx产生,刷胶和热压工序挥发产生的含甲醛废气甲醛气体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锯断片、修补工序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稀释无组织排放,经监测,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不会对操作工人和外界空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废水监测结论
厂区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外运用做农田肥料,不直接外排。符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1]35号)重点保护区域标准要求,对周边地表水环境无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的处置检查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下脚料及收集的粉尘。收集的粉尘和下脚料回收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均得到了有效处置,可以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0.5599-2001)及修改单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建议:
1、增强员工环保意识,建立健全相应环保管理制度。
2、加强环保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确保环保设备、设施有效稳定运行。
3、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制度。
|
附表1:颗粒物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与评价
采样
时间
|
采样
点位
|
采样
时段
|
检测
项目
|
检测结果
(mg/m3)
|
2017.04.26
|
厂界上风向1#
|
9:00
|
颗粒物
|
0.286
|
厂界下风向2#
|
颗粒物
|
0.365
|
厂界下风向3#
|
颗粒物
|
0.359
|
厂界下风向4#
|
颗粒物
|
0.338
|
厂界上风向1#
|
11:00
|
颗粒物
|
0.276
|
厂界下风向2#
|
颗粒物
|
0.345
|
厂界下风向3#
|
颗粒物
|
0.361
|
厂界下风向4#
|
颗粒物
|
0.348
|
厂界上风向1#
|
13:00
|
颗粒物
|
0.288
|
厂界下风向2#
|
颗粒物
|
0.359
|
厂界下风向3#
|
颗粒物
|
0.344
|
厂界下风向4#
|
颗粒物
|
0.362
|
2017.04.27
|
厂界上风向1#
|
9:00
|
颗粒物
|
0.291
|
厂界下风向2#
|
颗粒物
|
0.336
|
厂界下风向3#
|
颗粒物
|
0.358
|
厂界下风向4#
|
颗粒物
|
0.374
|
厂界上风向1#
|
11:00
|
颗粒物
|
0.287
|
厂界下风向2#
|
颗粒物
|
0.362
|
厂界下风向3#
|
颗粒物
|
0.358
|
厂界下风向4#
|
颗粒物
|
0.346
|
厂界上风向1#
|
13:00
|
颗粒物
|
0.279
|
厂界下风向2#
|
颗粒物
|
0.356
|
厂界下风向3#
|
颗粒物
|
0.342
|
厂界下风向4#
|
颗粒物
|
0.339
|
最大值mg/m³
|
0.374
|
评价标准mg/m³
|
1.0
|
评价结果
|
达标
|
附表2:甲醛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与评价
采样
时间
|
采样
点位
|
采样
时段
|
检测
项目
|
检测结果
(mg/m3)
|
2017.04.26
|
厂界上风向1#
|
9:00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下风向2#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下风向3#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下风向4#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上风向1#
|
11:00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下风向2#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下风向3#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下风向4#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上风向1#
|
13:00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下风向2#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下风向3#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下风向4#
|
甲醛
|
未检出
|
2017.04.27
|
厂界上风向1#
|
9:00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下风向2#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下风向3#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下风向4#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上风向1#
|
11:00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下风向2#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下风向3#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下风向4#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上风向1#
|
13:00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下风向2#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下风向3#
|
甲醛
|
未检出
|
厂界下风向4#
|
甲醛
|
未检出
|
最大值mg/m³
|
未检出
|
评价标准mg/m³
|
0.20
|
评价结果
|
达标
|
附表3:甲醛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与评价
采样
时间
|
采样
点位
|
采样
时段
|
检测
项目
|
检测结果
(mg/m3)
|
2017.04.26
|
厂界上风向1#
|
9:00
|
非甲烷总烃
|
0.69
|
厂界下风向2#
|
非甲烷总烃
|
1.09
|
厂界下风向3#
|
非甲烷总烃
|
1.25
|
厂界下风向4#
|
非甲烷总烃
|
1.17
|
厂界上风向1#
|
11:00
|
非甲烷总烃
|
0.75
|
厂界下风向2#
|
非甲烷总烃
|
1.23
|
厂界下风向3#
|
非甲烷总烃
|
1.34
|
厂界下风向4#
|
非甲烷总烃
|
1.19
|
厂界上风向1#
|
13:00
|
非甲烷总烃
|
0.86
|
厂界下风向2#
|
非甲烷总烃
|
1.25
|
厂界下风向3#
|
非甲烷总烃
|
1.34
|
厂界下风向4#
|
非甲烷总烃
|
1.18
|
2017.04.27
|
厂界上风向1#
|
9:00
|
非甲烷总烃
|
0.74
|
厂界下风向2#
|
非甲烷总烃
|
1.26
|
厂界下风向3#
|
非甲烷总烃
|
1.18
|
厂界下风向4#
|
非甲烷总烃
|
1.39
|
厂界上风向1#
|
11:00
|
非甲烷总烃
|
0.82
|
厂界下风向2#
|
非甲烷总烃
|
1.52
|
厂界下风向3#
|
非甲烷总烃
|
1.34
|
厂界下风向4#
|
非甲烷总烃
|
1.60
|
厂界上风向1#
|
13:00
|
非甲烷总烃
|
0.76
|
厂界下风向2#
|
非甲烷总烃
|
1.52
|
厂界下风向3#
|
非甲烷总烃
|
1.49
|
厂界下风向4#
|
非甲烷总烃
|
1.63
|
最大值mg/m³
|
1.63
|
评价标准mg/m³
|
4.0
|
评价结果
|
达标
|
附表4: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与评价
采样
点位
|
采样
日期
|
采样
时间
|
检测
项目
|
检测结果
(mg/Nm3)
|
评价标准
(mg/Nm3)
|
评价结果
|
热压机排气筒1#
|
2017.04.26
|
第一次
|
甲醛
|
2.3
|
25
|
达标
|
第二次
|
甲醛
|
2.8
|
达标
|
第三次
|
甲醛
|
2.4
|
达标
|
2017.04.27
|
第一次
|
甲醛
|
2.6
|
达标
|
第二次
|
甲醛
|
2.0
|
达标
|
第三次
|
甲醛
|
2.3
|
达标
|
热压机排气筒2#
|
2017.04.26
|
第一次
|
甲醛
|
2.4
|
达标
|
第二次
|
甲醛
|
2.7
|
达标
|
第三次
|
甲醛
|
2.1
|
达标
|
2017.04.27
|
第一次
|
甲醛
|
2.5
|
达标
|
第二次
|
甲醛
|
2.4
|
达标
|
第三次
|
甲醛
|
2.9
|
达标
|
附表5: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统计与评价
采样时间
|
采样点位
|
检测项目
|
测量时段
|
检测结果dB(A)
|
评价标准
(dB(A))
|
评价结果
|
2017.04.26
|
1#东厂界
|
噪声
|
昼间
|
55.0
|
昼间:60 dB(A);
夜间:50 dB(A)
|
达标
|
夜间
|
47.1
|
达标
|
2#南厂界
|
昼间
|
56.0
|
达标
|
夜间
|
48.2
|
达标
|
3#西厂界
|
昼间
|
55.5
|
达标
|
夜间
|
47.1
|
达标
|
4#北厂界
|
昼间
|
55.3
|
达标
|
夜间
|
47.4
|
达标
|
2017.04.27
|
1#东厂界
|
昼间
|
55.2
|
达标
|
夜间
|
47.0
|
达标
|
2#南厂界
|
昼间
|
56.4
|
达标
|
夜间
|
48.1
|
达标
|
3#西厂界
|
昼间
|
55.0
|
达标
|
夜间
|
47.2
|
达标
|
4#北厂界
|
昼间
|
55.2
|
达标
|
夜间
|
47.1
|
达标
|
附件1 环评批复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 设 项 目
|
项目名称
|
多层板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鱼台县唐马镇红卫河桥北400米路西(后付村北)
|
行业类别
|
C2021多层板制造
|
建设性质
|
√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术 改 造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1800立方米多层板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08.03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1800立方米多层板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08.03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101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2万元
|
所占比例(%)
|
3%
|
环评审批部门
|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
批准文号
|
鱼环报告表【2011】45
|
批准时间
|
2008.03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1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2万元
|
所占比例(%)
|
3%
|
废水治理(万元)
|
|
废气治理(万元)
|
|
噪声治理(万元)
|
|
固废治理(万元)
|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其它(万元)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Nm3/h
|
年平均工作时
|
|
建设单位
|
鱼台泰杨木业有限公司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13562756677
|
环评单位
|
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
(3)
|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
(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
(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
(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
(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
(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减量
(12)
|
废水
|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
|
|
|
|
|
|
|
|
|
|
|
氨 氮
|
|
|
|
|
|
|
|
|
|
|
|
|
石油类
|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
|
烟 尘
|
|
|
|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附件2 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监测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报表
建设单位
|
鱼台泰杨木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甄天奎
|
联系
电话
|
0537-6286699
|
项目名称
|
多层板加工项目
|
建设地址
|
鱼台县唐马镇红卫河桥北400米路西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环评审批部门
|
鱼台县环保局
|
审批类别
|
报告书□ 报告表□登记表?
|
审批文号
|
——
|
环评审批时间
|
2008年1月3日
|
开工时间
|
2008年3月
|
建成时间
|
2008年3月
|
项目立项部门
|
——
|
立项时间
|
——
|
立项文号
|
——
|
试生产审批
时间
|
——
|
审批部门
|
环保局
|
审批文号
|
——
|
总投资
|
101万元
|
环保投资
|
2万元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主要构建物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等配套设施。热压机2 台、涂胶机2台、拌胶机2台、截板机 3台、圆盘锯1台。
|
设计规模
(产量)
|
年产1800立方米多层板
|
实际规模
(产量)
|
年产1800立方米多层板
|
变更说明
|
1、燃煤锅炉拆除,改为电加热。
|
其它
说明
|
|
另附
|
1、试生产批复;
2、项目自查报告。
|
|
|
|
|
|
|
|
|
|
|
|
附件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编号: 验收类别: 验收报告; 验收表; 登记卡 审批经办人:
建设项目名称
|
多层板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鱼台县唐马镇红卫河桥北400米路西(后付村北)
|
建设单位
|
鱼台泰杨木业有限公司
|
邮政编码
|
272200
|
电话
|
0537-6286699
|
行业类别
|
C2021多层板制造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1800立方米多层板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08年3月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1800立方米多层板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08年3月
|
报告书(表)审批部门
|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
文号
|
|
时间
|
2008.1.3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
文号
|
|
时间
|
|
控制区
|
|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
文号
|
|
时间
|
|
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
|
投资总概算
|
101万元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2万元
|
比例
|
2%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实际总投资
|
101万元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
环保投资
|
2万元
|
比例
|
2%
|
废水治理
|
废气治理
|
噪声治理
|
固废治理
|
绿化及生态
|
其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t/d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Nm3/h
|
年平均工作时
|
h/a
|
污 染 控 制 指 标
|
控制
项目
|
原有
排放量
(1)
|
新建部分产生量
(2)
|
新建部分处理削减量(3)
|
以新带老削减量(4)
|
排放增减量
(5)
|
排放
总量
(6)
|
允许排放量
(7)
|
区域削减量
(8)
|
处理前浓度
(9)
|
实际排放浓度(10)
|
允许排放浓度(11)
|
废水
|
|
|
|
|
|
|
|
|
|
|
|
CODcr
|
|
|
|
|
|
|
|
|
|
|
|
石油类
|
|
|
|
|
|
|
|
|
|
|
|
氨氮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SO2
|
|
|
|
|
|
|
|
|
|
|
|
粉尘
|
|
|
|
|
|
|
|
|
|
|
|
烟尘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固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废气量:×104标米3/年; 废水、固废量:万吨/年; 其他项目均为吨/年
废水中污染物浓度:毫克/升; 废气中污染物浓度:毫克/立方米
注:此表由监测站或调查单位填写,附在监测或调查报告最后一页。此表最后一格为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
其中:(5)=(2)-(3)-(4); (6)=(2)-(3)+(1)-(4)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写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是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时,由监测单位、调查单位或建设单位填写,作为环境管理的台帐和信息统计的基础表格。编号、审批经办人由环保审批部门填写。
建设项目名称──使用此项目立项时的名称,若名称多于30个字,则酌情缩写成30字以内(两个英文字母可看成是一个汉字)。
建设地点──必须填写到建设项目所在的县级地名(便于代码识别),若是在一个地区内多个县建设的项目,则填写到地区名,同理,若是在一个省内多个地区建设的项目,则填写省名,不再设立《多地区》选择项。
建设单位──使用建设单位注册时的名称,若名称多于25个字,则酌情缩写成25个字以内。
行业类别──按原国家环保局监督管理司关于行业类别的规定。
项目性质——可在所选项中划钩表示。
控制区──指淮河(分为干流、支流)、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酸雨和二氧化硫控制区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验收监测部门或调查单位、环保验收审批部门──均使用注册时名称,若名称多于25个字,则酌情缩写成25个字以内。
投资总概算──采用可研审批或初步设计审批中的工程总投资。
设计生产能力──指原设计的生产能力,或建设规模。
实际生产能力──指验收时,达到的实际生产能力。
新增废水处理能力──是指建设项目新增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
新增废气处理能力──是指建设项目新增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能力。
原有排放量──是对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而言,指项目改扩建、技术改造之前的污染物排放量。
新建部分产生量──指新产生的污染源强量。
新建部分处理削减量──是对新产生量而言,经处理后,污染物削减的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是对原有排放量而言,经“以新带老”上处理设施后,污染物减少的量。
排放增减量──是指新建部分产生量-以新代老削减量-新建部分处理削减量。
排放总量──是指原有排放量-以新代老削减量+新建部分产生量-新建部分处理削减量。
区域削减量──若排放削减量为正值,即排放量增加,为保证区域污染物总量不增加,应从区域削减的量。
多层板加工项目
环境保护验收自查报告
鱼台泰杨木业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02日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本项目概况
济宁奥琛矿业设备有限公司位于鱼台县唐马镇红卫河桥北400米路西(后付村北)。2017年4月11日在原建设地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经营范围、法人等不变的情况下获鱼环管字〔2017〕15号批准更名为鱼台泰杨木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年产1800立方米多层板,主要原料为单板、环保胶等;产品为多层板等。本项目采用旋切、涂胶、热压等工序。该项目2008年1月3日得到鱼台环保局的批复。项目于2008年3月开工,总投资101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
二、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1、建设施工过程中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2、本项目原有燃煤锅炉现已拆除,项目热源改为电加热。刷胶和热压工序挥发产生的含甲醛废气甲醛气体通过集气罩收集经UV光解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锯断片、修补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由布袋除尘器收集。
3、设置了固体废物的收集场所,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废物设置了固体废物储存场所,集中储存,定期清运;
4、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环保工作的打算
职工对环保意识淡薄,下一步加强环评教育培训,增强人员环保职责。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项 目 名 称 多层板加工项目
建 设 单 位 鱼台泰杨木业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王桂香
联 系 人 甄天奎
联 系 电 话 0537-6286699
邮 政 编 码 272200
邮 寄 地 址 鱼台县唐马镇红卫河桥北400米路西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
说 明
1.本验收申请替代我部环发〔2001〕214号文件和环发〔2002〕97号文件中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仍执行环发〔2001〕214号文件和环发〔2002〕97号文件。
2.本验收申请表一、表二由建设单位在申请环保验收前填写,表三、表四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验收现场检查后填写。
3.表格中填不下或仍需另加说明的内容可以另加附页补充说明。
4.本验收申请一式两份,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随验收审批文件一并存档。
表一 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验收申请)
|
多层板加工项目
|
建设项目名称(环评批复)
|
多层板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鱼台县唐马镇红卫河桥北400米路西(后付村北)
|
行业主管部门或隶属集团
|
——
|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
新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2 008年01月3日
|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
——
|
项目设计单位
|
——
|
环境监理单位
|
——
|
环保验收调查或监测单位
|
鱼台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
工程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1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2万元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08.03
|
同意试生产(试运行)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查决定文号、日期
|
——
|
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试运行)日期
|
——
|
表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
环评及其批复情况
|
实际执行情况
|
备 注
|
建设内容(地点、规模、性质等)
|
地点:鱼台县唐马镇红卫河桥北400米路西(后付村北);
规模:年产1800立方米多层板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符合
|
|
生态保护设施和措施
|
车间出入口重点布置花坛、花台;车间及仓库周边绿化,以防火隔离为主,以冬青绿化,离办公楼远的地方采用自然式布局,设计一些草坪、树丛、和小片树林
|
符合
|
|
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
一、 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 锅炉废气排放必须到达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内,即:SO2≤900 mg/m3、烟尘≤200 mg/m3、林格曼黑度≤1级。
三、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和粉尘污染,厂界噪声必须到达GB12348-90中Ⅳ类区标准规定限值以内,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四、 加工车间必须安装天窗、排风扇、保持车间良好通风;
五、 固体废物按照规定设置储存场所,集中贮存,综合利用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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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执行了环保审批手续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审批手续齐全。
二、 本项目原有燃煤锅炉现已拆除,项目热源改为电加热,不再有燃煤烟尘、SO2、NOx产生,刷胶和热压工序挥发产生的含甲醛废气甲醛气体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经监测,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不会对操作工人和外界空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 对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采取了一定的减震降噪措施,经监测,东、南、西、北四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锯断片、修补工序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稀释无组织排放,经监测,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不会对操作工人和外界空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 项目废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要求,设置储存场所,集中储存,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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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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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二中建设单位对照环评及其批复,就项目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间的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予以介绍。
表三 验收组意见
表四 验收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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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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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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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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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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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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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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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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