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鱼台明炜密封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鱼台县环保局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组听取了企业对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和鱼台县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关于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查看了有关资料,勘察了生产及环保设施运行现场,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鱼台县经济开发区北环路北、古亭路东(鱼台县环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院内)。该公司2016年7月委托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鱼台明炜密封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建筑中空密封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8月23日以鱼环审〔2016〕20A号的形式得到鱼台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主要原料为外购硫化钾基硅橡胶(107胶)、硅油、碳酸钙、二月桂酸二丁基锡(固化剂)、炭黑、3号防水剂,生产工艺为原料—配料—搅拌分离—灌装入桶—入库—外售,年产400吨建筑中空密封胶。
该项目于2016年8月开工,2016年10月试生产,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
二、环保执行情况
1、施工期间,该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施工,采取了减震、降噪和抑尘措施。
2、有固定车间储存原料及产品。配料工序在车间进行,搅拌工序加盖密封盖。
3、项目实行“雨污分流”, 厂区内无生产废水,企业周边无市政污水管道,生活污水收集于自建沉淀池,与鱼台县城乡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签订了《厂区流入沉淀池的污水及厕所服务协议》定期清理沉淀池及化粪池。
4、固体废物设置了固定场所,进行了集中储存,综合利用。废弃原料包装袋和废弃原料包装桶属一般固体废物。废弃的纳米钙、炭黑包装袋委托原料厂家辽宁北海实业集团定期回收。废弃的107胶和硅油包装桶委托原料厂家文安县盛鑫有机硅加工厂定期回收。
5、已与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协议。
6、成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制订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三、验收监测情况
鱼台县环境监测站编制的《鱼台明炜密封材料有限公司 400t/a建筑中空密封胶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达标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厂界噪声昼间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有关要求。
四、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讨论,认为:鱼台明炜密封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400吨建筑中空密封胶生产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了各项治污设施,符合“三同时”规定,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