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达美门业有限公司的申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鱼台县环保局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组听取了企业对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和鱼台县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关于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查看了有关资料,勘察了生产及环保设施运行现场,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济宁市达美门业有限公司位于鱼台县开发区工业路中段路西。2010年5月7日以鱼环审D〔2010〕100号的形式得到鱼台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该项目实行单班制,年工作300天,劳动定员20人。主要生产原料为铝合金、不锈钢钢材,生产工艺为原材料→切割→组装→焊接→成品,年加工电动门700套、铝合金、不锈钢门窗1500套、不锈钢件加工10000米。项目于2010年5月开工建设,2010年7月建成投产,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总投资10万元。
二、环保执行情况
1、施工期间,该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施工,采取了减震和降噪措施。
2、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车间设置风机加强通排风。项目设置小型食堂,灶间产生的油烟经过1套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于房顶1.5m。
3、项目实行“雨污分流”, 厂区内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4、生活污水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5、加工下角料等固体废物设置了固定场所,进行了集中储存,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成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制订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三、验收监测情况
鱼台县环境监测站编制的《济宁市达美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电动门700套、铝合金、不锈钢门窗1500套、不锈钢件加工10000米环境保护达标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测点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厨房油烟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4小型规模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四、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讨论,认为:济宁市达美门业有限公司电动伸缩门、铝合金、不锈钢门窗加工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了各项治污设施,符合“三同时”规定,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