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鱼台县莲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荷叶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250768(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鱼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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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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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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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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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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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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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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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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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莲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吨荷叶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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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鱼台县王庙镇枣曹线与皮李线交汇处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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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莲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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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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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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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三、杀青机、烘干机和脱水炒干机加热的热源为天然气,热风炉产生的烟气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一般控制区;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为SO2≤0.4 kg/a、NOX≤ 1.87kg/a;
四、固体废物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Ⅱ类标准,集中储存、综合利用,茶叶碎屑、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有环卫部门处理;
五、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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