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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环保局拟作凯本金威特种化学品(济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键词: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2017-03-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凯本金威特种化学品(济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331——20174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250768(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鱼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凯本金威特种化学品(济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鱼台县张黄镇凯本金威特种化学品(济宁)有限公司厂区内
凯本金威特种化学品(济宁)有限公司
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投资360万元,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拟采用“厌氧+一级生化”工艺,建设一座日处理240吨的氯乙酸废水处理站,处理新建年产25000吨氯乙酸项目生产及生活污水
    一、施工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控制施工期土方和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2、落实“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落实工程场地、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线及管线连接口处、污泥与栅渣堆场的防渗、防泄漏、防溢出及防雨措施,严防污染地下水。
    二、营运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污水处理站出水达到张黄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后经管网排至张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范建设污染物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厂区及周界采取绿化措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沼气、恶臭气体通过管道收集后经15高排气筒排放。厂界恶臭污染物浓度要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标准要求;
 3、采取减震和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妥善做好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污泥经危废鉴定后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储存场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标准要求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要求设置;
5、落实非正常污水排放、洪水冲击等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建设事故水池;
6、全厂污染物总量应满足总量控制管理指标要求:COD(管理指标)40 t/a、氨氮(管理指标) 2.4 t/a
7、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我局申请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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