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9日,济宁市鱼台县环保局邀请了四位专家对《山东高旷住宅钢构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住宅钢结构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了函审。专家评审后,我们对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专家意见:完善编制依据,核实颗粒物执行标准,进一步分析项目工艺、设备和污染物治理措施、排放标准等与国家相关政策符合性。
修改说明:在“1.1.2 地方法规与政策”小节中,已补充《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7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济宁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1.1施行)等编制依据。
经过核实,抛丸粉尘废气执行标准修改为《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
在“18.1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中,对项目工艺、设备和污染物排放等与国家相关政策符合性进一步做出了分析。并综合项目实际情况与地方法规,对于地方法规的符合性进行了调整。
2、专家意见:说明用地现状、用地性质。补充鱼台开发区规划范围、批复范围、产业定位和园区批复意见等开发区相关资料,结合项目选址、建设内容,分析项目选址、产业定位、土地利用规划与园区规划等内容符合性分析。
修改说明:在前言中、项目建设背景中补充说明了项目用地现状、用地性质。
在“2.4.2鱼台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一节中补充了鱼台开发区规划范围、批复范围、产业定位和园区批复意见等开发区相关资料。
在“18.2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一节中,结合了项目选址、建设内容分析了项目选址、产业定位、土地利用规划与园区规划等内容的符合性。
3、专家意见:完善工程分析
①核实是否建设污水处理池、冲压机和设备一览表设备数量等建设内容。
②规范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在总图上标明雨水、废水排放口、排气筒和废气处理等位置。分析平面布局合理性。
③核实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效率。明确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饱和监控措施,核实更换量。
④核实底漆、面漆喷漆、晾干工序(35m×15m)、抛丸除尘工序(15m×20m)房间尺寸。
⑤说明底漆、面漆喷涂、晾干工序风机设置方式,核实排风量、排气筒参数,细化废气收集情况。
⑥核实焊丝、焊剂用量和环保措施等内容,核实用水量、水质,完善水平衡。
修改说明: ①已与企业核实,项目不建设污水处理池,生产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鱼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污证明及生产废水处理协议见附件。项目冲压机和设备数量等已调整,详见“表3.2-3 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②已规范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雨水、废水排放口、排气筒和废气处理等位置详见附图。并在“3.2.4.2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小节中分析了平面布局合理性。
③喷漆房活性炭吸附装置监控措施、活性炭更换方式、吸附效率等在“3.2.7.3物料平衡”小节中给出。
④经过跟企业核实,为方便运输,厂区内钢结构最长不超过15m,故喷漆房与抛丸室房间尺寸足够满足使用要求。
⑤在“3.3.1.1有组织废气”小节中已说明底漆、面漆喷涂、晾干工序风机设置方式,细化喷涂、晾干等废气收集、处置及排放情况。废气处理正常运行通过压差表及工作人员的经常检修来保证。
⑥已核实焊丝用量及环保措施等内容,项目无埋弧焊工艺,故无焊剂。项目生产废水水量及水质在“3.3-4拟建项目废水产生情况一览表”中补充,并完善了水平衡。
4、专家意见:补充废气收集范围、收集方式,核实收集效率,完善处理措施的可行性、达标排放内容,补充技术经济论证。核实异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大气防护距离,说明垃圾填埋场对周边项目建设防护距离等要求。说明园区目前集中供水状况,完善集中供水措施。分析生产废水去向,完善相关内容。
修改说明:在“3.3.1.1有组织废气”小节中,抛丸粉尘、喷漆及自干室废气收集范围及收集方式已补充,并核实了收集效率。在“13.3废气处理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小节中,完善了处理措施的可行性、达标排放内容,并补充了技术经济可行性。已核实异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大气防护距离。
在“5.4.2卫生防护距离”小节中,说明垃圾填埋场对周边项目建设防护距离的要求。
在“表3.2-1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中,将自备水井改为园区供水管网提供,并在“2.4.2鱼台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小节开发区发展概况中说明了园区目前集中供水状况,完善了集中供水措施。
在文本中说明了生产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理协议详见附件,同时完善了相关内容。
5、专家意见:核实噪声监测数据,结合总平面图,完善噪声控制措施。
修改说明:通过跟监测单位确认,在第4章对噪声监测结果进行了核实。在第8章对噪声贡献值预测结果进行了核实。在“8.4噪声防治措施”中进一步提出了全厂噪声控制措施。
6、专家意见:核实固体废物种类、性质和产生量,完善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的收集、暂存、转移、处理处置措施内容。
修改说明:在第3章、表3.3-8中,对项目固体废物的种类、性质、产生量进行了核实;在“9.2固体废物存放及处置措施”小节中,对固体废物的收集、暂存、转移、处理处置措施进行了完善,并论证了危险废物暂存间位置等的合理性。
7、专家意见: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及“三级防控体系”。核实清洁生产水平。
修改说明:在“12.9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中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的内容进行了完善。在“14.1.1 能源和资源利用”小节中,说明了环保型油漆使用情况。在第14章中,通过按物耗、能耗、水耗、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与同类企业进行对比分析,核实了清洁生产水平。
8、专家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三同时”一览表。
修改说明: 在第20章、表20.3-1中,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三同时”一览表进行了完善。
二○一七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