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 政策法规 > 鱼台县环保局拟作出济宁市瑞凯莱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热镀锌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

政策法规

鱼台县环保局拟作出济宁市瑞凯莱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热镀锌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

关键词: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2016-12-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宁市瑞凯莱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热镀锌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1219——2016122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250768(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鱼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济宁市瑞凯莱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热镀锌板生产项目
鱼台县张黄工业园金威煤电院内
济宁市瑞凯莱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投资15000万元,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年产35万吨热镀锌钢件
    一、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工程施工期间,对各噪声点源要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要求。施工场地必须按扬尘控制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围挡、进出道路硬化、工地物料蓬盖、场地洒水清扫保洁、密闭运输、出入车辆清洗工作。粉尘排放应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相关要求;
    三、建设污水处理站,漂洗工序、水淬光整工序冷却水及地面冲洗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处理工艺为:液态碱中和处理脱色压渣泥水分离沉降过氧气保存储循环使用。生活污水通过管网进入张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满足张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四、加热炉所用燃料为天然气,燃气产生的废气经15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酸洗工段酸洗槽全部加盖板封闭处理,产生的酸雾通过引风机引入酸雾净化塔经15高的排气筒排放;热镀锌工序产生的锌烟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高的排气筒排放,所有废气排放满足《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3)表1标准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有关要求;
    五、安装废水、废气视频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六、采取减震和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七、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规定及修改单要求,设置储存场所,集中储存,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锌灰及锌渣均属于危废,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规定及修改单要求储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酸洗工段产生的酸洗废液通过加注固定氯化铁,加工成工业净水剂作为副产品外售,不外排。严格管理危险废物,建立规范台账,严格交接、贮存和处理环节的管理;
   八、该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不经许可,不得使用有机溶剂、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禁止使用含汞废酸;烘干及热镀锌锅必须使用天然气,不得使用燃煤加热烘干。项目投产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SO2≤0.48t/aNOX≤2.25t/a;COD总量管理指标≤1.092t/a、氨氮总量管理指标≤0.109t/a
九、妥善处理四邻关系,维护群众环境利益,如果因生产引起群众信访案件,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十、项目建成后,须经环保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否则,环保局将撤销环评批文。
 
 
 
 
 
我要评论(114生活网会员可直接登录,如果还不是114生活网会员,请点击注册新用户!
  • 评论内容: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x

填写举报信息

提示:请填写您的实名信息,中国114黄页承诺对您的信息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