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采取在车间顶部安装排气扇强制通风,车间内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等措施。车间周界外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
四、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污染,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屏障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
五、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集中储存,综合利用;
六、妥善处理四邻关系,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如果因生产引起群众信访案件,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七、项目建成后,须申请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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