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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中泰煤化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焦化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关键词: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2016-08-12

济宁中泰煤化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焦化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情况及主要建设内容简述
    济宁中泰煤化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焦化工程原为上海宝钢(鱼台)焦化直供项目—鱼台年产90万t焦化及10万t甲醇项目(一期),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湖西工业园区内,该项目于2007年开展环评,并于2008年12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鲁环审[2008]315号。项目批复建设内容为:建设1座2×45孔、高6m双联火喷复热式SG60型焦炉一座以及与之配套的备煤车间、炼焦车间、煤气净化车间、甲醇车间及其它生产和生活辅助设施。主要要产品焦炭90万吨/年,甲醇10万吨。2012年底企业法人变更为济宁中泰煤化有限公司,该公司接手项目后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及《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等的相关要求—焦化企业生产能力应在100万吨/年及以上,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将2×45孔焦炉调整为2×60孔焦炉,生产能力由90万吨/年调整至110万吨/年,以满足行业准入要求。
    调整焦炉孔数后,本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为:建设1组2×60孔TJL5550D型双联下喷、废气循环、侧装煤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m,配套建设备煤、干法熄焦(140t/h,湿法熄焦备用)、筛贮焦、冷鼓电捕、硫铵、洗脱苯、脱硫及硫回收、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剩余煤气作为原料送往下游LNG项目,其LNG项目将单独环评。工程建成投产后年产冶金干全焦110万t、焦油54772t、硫磺2293t、硫铵16515t、粗苯22877t,工程厂区总用地面积71.9公顷(合1078.5亩,包括预留用地及LNG项目用地),劳动定员633人。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拟建项目“三废”排放中,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洗精煤预粉碎、粉碎、焦炉燃料燃烧、装煤、出焦、熄焦、筛焦、硫铵干燥、管式炉燃烧废气等有组织废气以及备煤、焦炉炉体等无组织废气;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主要为煤尘、除尘灰渣、粉焦、焦尘、焦油渣、脱硫废液、酸焦油、脱苯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机泵、风机、粉碎机、空压机和压缩机等设备。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洗精煤预粉碎、粉碎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炼焦炉以净化后焦炉煤气为燃料,并采用SCR脱硝,脱硝效率≥85%;装煤、出焦废气采用炭块吸附布袋除尘,η(颗粒物、B[а]P)≥99%;筛焦废气采用布袋除尘,除尘效率≥99%;干熄焦采用地面除尘器,η≥99%;熄焦废气采用挡水折流板除尘,除尘效率≥70%;硫铵干燥废气采用两级除尘,除尘效率≥95%;管式炉以净化后焦炉煤气为燃料,外排废气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焦化行业”以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1“炼焦行业”的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工程厂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方式。其中,蒸氨废水、煤气冷凝液、上升管水封水与车间地面冲洗水及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与制纯水浓水、循环水系统定期排污水等清净下水一起进入深度处理装置处理,经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装置+深度处理装置处理后,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直接排放标准要求,即:“pH6~9、SS≤50mg/m3、CODcr≤80mg/m3、氨氮≤10mg/m3”的要求,也能满足企业内部回用水水质标准“CODcr≤60mg/m3、BOD5≤10mg/m3、氨氮≤10mg/m3、总硬度≤450mg/m3、浊度≤5NTU”的标准要求,全部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充水,不外排。工程污水处理收集、储存、处理设施进行防渗处理,因此工程产生的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拟建工程噪声源主要为机泵、风机、粉碎机、空压机和压缩机等,噪声强度85~100dB(A),主要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和合理布局等措施,采取措施后,源强在75~82 dB(A),噪声衰减到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要求,且工程运营噪声衰减到敏感目标处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说明拟建工程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贡献较小。
    <4>固体废物: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煤尘、除尘灰渣、粉焦、焦尘、焦油渣、脱硫废液、酸焦油、脱苯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浮油以及生活垃圾,固体废物总产生量为14159.2t/a。工程产生的各种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单独存放,定期交有资质部门处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区应严格《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建设,经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针对拟建项目的行业特点,企业制订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在生产工艺设计中,按照目前国际上先进的管理手段进行管理,力争将本项目的风险降低到最小水平。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经评价后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等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所制订的风险预案可行,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信息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    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5日内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了解情况或反馈意见。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向项目评价范围内公众征求意见,主要是以环境影响为主来征求意见。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张贴布告、回答问卷方式反馈意见。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公示期间获悉公告信息15日内可提出意见。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济宁中泰煤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总
    电    话:0537-6226710
    三、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传真:0531-66570574
    邮  编:250013
    Email:tianyanmei@sina.com
                                                   济宁中泰煤化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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