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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关键词: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2015-07-17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全县环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三条工作主线,以大气污染整治、总量减排、湿地建设、水污染治理为重点,深入推进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全县环保工作取得积极推进。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研究制订了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方案,全面深入开展城区大气环境整治。全面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大气整治网格化管理,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投资206万元在开发区和老城区建成2个大气自动监测站,24小时监测大气环境质量,及时分析数据变化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改善措施,确保大气质量排名。在城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禁使用和销售高污染燃料。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开展机动车尾气环保标志管理,逐步淘汰黄标车,目前已发放绿标35239辆,黄标2339辆,淘汰黄标车2107辆。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全县43家已完成38家。牵头住建、交通、环卫、煤炭等部门开展扬尘综合整治,要求储煤场所、料厂、商砼等企业按标准建设洗车台、喷淋降尘、防尘网等设施。对城区主要街道采取湿式清扫,洒水降尘。加强重点企业治理,金威热电、盛发焦发、聚源热力、惠宜佳等企业实施废气治理工程,达到了山东省新的大气排放标准。加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和恶臭治理,下达限期治理通知8家。积极开展城区燃煤锅炉整治,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内的取暖锅炉一律关停,其余锅炉一律配套脱硫除尘设施。加强调研,研究制订毛木耳产业污染防治的政策措施、资金保障、疏导方案,县里对年加工500万袋菌种以上的奖补30万元,通过以疏促禁,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和毛木耳污染防治工作。
    (二)全面抓好秸秆禁烧工作。今年县委、县政府下决心,坚决扭转秸秆禁烧不力的形势,采取强有力措施遏制焚烧秸杆行为,全面实行秸秆综合利用。目前,通过各镇街的努力,全县34万亩小麦已全部收割完毕,秸杆还田和打捆回收面积已完成95%,全县未被上级环保部门和环境卫星通报火点,麦收期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受到群众和上级领导的好评。一是前期准备工作充分。通过多次座谈、外出考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鱼台县夏季秸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考核奖惩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疏堵结合,以疏促堵”的工作思路,细化每一个工作环节的方案,保障了禁烧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中做到了领导到位,全县上下统一了思想认识;包保到位,县镇村户层层落实责任;宣传到位,全方位多渠道营造禁烧舆论氛围;农机到位,配足配齐打捆粉碎机械;资金到位,充分发挥县镇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推进禁烧工作开展。今年全县购置打捆机械130台套,粉碎机械403台套,县政府拿出专项资金687万元,对秸秆还田和打捆作业的给予财政补贴。各镇街也因地制宜,研究政策措施,拿出专项资金,补贴秸秆禁烧工作。全县秸秆禁烧工作共投入资金约1500万元。二是推进实施禁烧成效明显。今年,我县秸秆禁烧主要采取秸秆打捆和粉碎还田两种方式,工作中抓住关键环节,统一实行低留茬收割,稻田区留茬高度必须低于15厘米,旱田区留茬高度必须低于10厘米,对不实行低留茬作业的一律不允许在当地作业。由县委县政府督察室牵头抽调人员成立3个督导检查组,禁烧期间每天不间断对督导镇街进行巡查,对发现的恶意焚烧秸秆行为,严厉打击,禁烧期间,全县共实施拘留7人,留置罚款63人,罚款31400元;对村支部书记免职1人,其他行政处理8人。
    (三)总量减排工作扎实开展。制订了2015年度《鱼台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和《环保目标责任书》,分解减排任务目标,落实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措施。今年县政府计划安排减排项目24个,其中COD和氨氮减排项目14个,减排COD 252.87吨、氨氮41.58吨。二氧化硫减排项目3个,减排二氧化硫693吨。氮氧化物减排项目7个,减排氮氧化物438吨。计划2015年全县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13.18%、14.51%,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9.1%、5.0%。其中:张黄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投资3500万元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济宁盛发焦化有限公司投资1800万元建设脱硫、蒸氨工程,现在外排烟气均实现了达标排放。聚源热力新上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惠宜佳木业实行生物质锅炉燃煤替代,均实现了达标排放。
    (四)全面推进人工湿地建设。鱼台县湿地共包括西支河入湖口湿地、惠河人工湿地、老万福河入湖口湖滨带人工湿地、南阳湖湿地和东鱼河河道走廊式人工湿地5个人工湿地项目,不断加快人工湿地建设步伐,调整了湿地建设指挥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倒排工期、定期调度、挂图作战。目前,西支河湿地电瓶车道路基础已完成、修建连接桥梁4座,绿化种植树木苗木已完成,正在进行1.5米栈道铺设和东码头工程建设;惠河湿地旅游码头已建成投运,进行水系、航道疏竣1800米,调整土方2.1万方;老万福湿地进行张黄镇齐楼村、大王村和宋湾村迁占补偿工作;东鱼河、南阳湖湿地预算评审和招投标报名已结束,正在进行迁占补偿的宣传、发动、统计等工作。
    (五)深入开展水污染治理。我县地处南水北调敏感区,确保入湖河流水质达标责任重大。我们不断深化工业企业治理,严查超标排放和违法排污行为,加强入湖河流水质监测,在东鱼河、西支河、老万福河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河流水质变化情况。坚持“一河一策”,对入湖河流开展全流域综合治理,积极协调开展河道垃圾、渔业养殖、畜禽养殖和非法小码头的清理取缔工作,有效防治了面源污染,全面降低了污染负荷。投资230万元在唐马、王庙、鱼城、李阁、罗屯、清河6个镇驻地建设了日处理污水200方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经建成投运。加快推进张黄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运行,围绕进水方式、水质控制、进水流量、合理收费等研究出台运行监管措施,提高污水处理率,解决了企业有水进不去、污水厂无水处理的状况。督促污水处理厂建设水质监控平台,入网企业排污口安装流量计、电子阀、水质监控和视频,随时保证入网水质要求。着力深化工业点源治理,督促重点化工企业建设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通过企业预处理满足污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标准。强化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等治污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查违法排污行为,确保稳定高效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六)深入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对土小企业加强后督查,清理整顿各类“土小”企业,形成对“土小”企业监管的高压态势。对已关闭“土小”企业、环境风险点位现场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防止死灰复燃,去年以来通过联合执法等方式强制取缔土小企业12家。加大对重点污染源治污设施巡查力度,实行领导带班,坚持24小时值班,制订了夜间执法检查制度,并将夜间执法检查纳入环境执法检查的重要日常工作,定期开展夜间、节假日和特殊天气执法检查,对检查出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处理,高限处罚。加强建设项目监管,对未批先建、批建不一、超期试生产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严查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认真处理群众信访,组织开展信访案件“回头看”活动,全力维护群众诉求,无重复访和越级访案件,处置率和办结率均为100%。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7家涉及危险废物的企业组织开展联合检查。
    (七)加快推进生态鱼台建设。深入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指标要求定方案、拉清单,查不足、找差距,推进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协调加快镇街垃圾中转站建设,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实施《全省重点贫困乡镇、贫困村生活垃圾一体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实施环保行业扶贫任务,争取扶贫资金506万元对张黄镇、王庙镇、唐马镇、谷亭街道办事处4个镇街的62个村开展扶贫工作。积极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提升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参与能力,目前,张黄、王鲁2个镇评为国家级生态镇,清河镇评为省级生态镇,119个村评为市级生态村。全县共建成省级绿色学校5所、市级绿色学校16所,省级绿色社区4个,市级绿色社区1个,市级绿色教育基地5个。
    (八)深入推进各项环境基础工作。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所有项目审批、环境监测数据、环保执法情况都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敢于说不,善于说行,坚持做到不违规审批,依法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重点项目靠上服务,促使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尽快落地。今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84个,其中:报告表11个,登记表73个,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2个。协调上级部门审批项目4个,受理4个。围绕县域经济发展,提升产业链条,深入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充分调研,为化工园区和企业的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建议,全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今年以来,全县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环境质量与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环保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从大气自动监控数据看,我县大气质量处于较低水平,煤电、焦化等传统产业升级改造还需要强力推进,秸秆焚烧、储煤场所、道路扬尘、建筑施工扬尘、小锅炉污染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二是保持南水北调水质长期稳定责任重大。我县地处南水北调敏感地带,水环境质量容不得半点闪失,确保水质全面稳定达标还需付出更多努力。三是总量减排任务压力艰巨。缺少有效减排项目支撑,减排潜力与空间有限,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压力巨大。四是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不断加大。煤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和危化品生产、运输、处置都带来较大安全隐患,稍有疏忽,都可能造成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环境安全责任重大。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环保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既定目标任务,以创建省级生态县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水、大气污染整治,全面推进生态鱼台建设,努力提高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一)综合整治大气环境质量。在城区环境空气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大气防治网格化管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深化联防联控集中整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气大格局,全面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建立“一厂一策、一厂一组、一厂一员”的抓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强力推进金威煤电、盛发焦化、惠宜佳木业等重点企业的提标改造。对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全面取缔城区集中供热范围内小型燃煤锅炉,停止集中供热区内新建锅炉项目审批,其它区域严禁审批10蒸吨以下燃煤、燃重油锅炉。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严禁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协调住建部门督导城区供热管网建设,督促聚源热力扩大供热管网,解决城区个别区域取暖锅炉冒黑烟问题。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加强部门协调,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城区建筑、拆迁、道路施工现场执法力度,严查道路抛洒、扬尘污染。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三堆”清理,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努力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增强空气环境自净能力。严格实行机动车尾气检验,按要求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深入实施油品经营秩序专项整治,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整顿规定煤炭市场,促进煤炭清洁利用,全面治理大气污染源。切实抓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层层传递压力,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制,彻底解决秸秆焚烧现象。协调农业部门做好毛木耳产业污染防治工作,促进产业的提标升级。组织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要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时指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和生活。
    (二)做好迎淮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认真做好迎淮检查的各项工作,完善断面水质倒逼水污染治理机制,提高工业企业外排废水标准,对排污量大、影响断面水质、治污进度缓慢的企业,逐一落实限产、停产和关停措施。强化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治污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稳定高效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环境效益。积极推进社区污水处理站建设试点,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继续巩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巡查力度,督导相关责任部门、镇街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河道环境行为,防止河道畜禽养殖、网箱养殖污染反弹。协调农业部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生态农业,降低农药、化肥等施用量,减少因排灌水对河道水质的影响。完善“治用保”治污体系,实施“超标即应急”零容忍工作机制,着力深化工业点源治理,着力构建南水北调水安全防控体系,完善五级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及时消除影响水质安全的隐患,确保考核河流断面水质全部达标。
    (三)全面实施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组建专门班子,成立对口申报工作组,协调指挥,细化指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力推进。确保镇街垃圾统一收集处理,巩固农村环卫一体化成果。加强6个镇街驻地小型污水处理厂运行,配套完善污水管网,彻底解决镇街驻地水污染问题。围绕“一路一城一湿地”,加快鱼台县滨湖湿地建设,充实调整湿地建设指挥部,充分发挥指挥部牵头抓总、指挥协调作用,积极调动、运用镇街的协调、推进作用,重点加快湿地核心区和老万福河、惠河湿地建设,合理规划开展工程实施,全面完成湿地建设任务,将滨湖湿地全力打造成沿滨湖大道景观带。扎实推进生态县建设,力争2015年省级生态乡镇6个,市级生态村的比例达到国家和省级生态乡镇所辖行政村的80%。
    (四)强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围绕“十二五”减排总体任务,做好减排项目的调研、接转、挖潜工作,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年度减排计划,按照“控新增、减存量”的主攻方向,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确保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目标。以结构减排为引领,优化提升产业层次,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改造传统产业,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与工艺,着力提升产业技术装备水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做到增产增效不增污。以工程减排为突破,加快治污工程项目建设。以管理减排为手段,分析研判国家减排形势,科学分析减排变化趋势,相应调整减排措施和工程,及早做好预案,争取工作主动。同时,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确保重大招商项目的总量指标,争取项目早落地、早开工。
    (五)积极服务全县科学发展。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将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在项目审批落地过程中,一般审批项目无需局领导签批,由工作人员一个工作日内办结;重点项目安排专班跟踪服务,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技术支持,切实解决项目建设面临的实际困难。项目投产后,大力推行“阳光执法”,公开执法依据、标准、程序和办理时限,接受企业和社会的监督。围绕全县发展中心,积极对上争取协调,将有限的环境容量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建设。
    (六)严格执法监管保障环境安全。围绕贯彻落实新环保法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监管。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深入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将突出环境问题拉出清单,逐个落实解决措施。健全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机制,深入开展整治破坏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行动,对作假企业从严从重打击并严厉惩处,形成惩治环境违法犯罪的合力。建立夜间执法、节假日执法常态化机制,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全面加快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宣教、应急机构标准化建设。
    (七)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基层一线环保队伍建设,将监管职责向一线下沉,监管人员向一线倾斜,监管力量向一线充实,提高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环保问题。落实权力清单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工程程序、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机关效能投诉制度等,建设高效、透明、清廉、文明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机制,创新形式,巩固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环保机构设置,推进镇街环保机构建设,积极解决机构、人员、设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干部教育和技术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环保队伍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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