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毛木耳菌包生产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2016/1/29
鱼台县农业局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加强毛木耳菌包生产污染防治工作的
通 告
为做大做强毛木耳产业,彻底改进一家一户作坊式蒸料对环境污染的局面,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按照鱼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毛木耳菌包生产改造升级的意见》(鱼政发〔2014〕2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于采用高压锅炉,配备治污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年生产商品菌包达到500万袋以上的生产主体,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和菌包加工集中区禁止使用小型燃煤锅炉,2015年9月底前全部取缔分散毛木耳蒸料用小锅炉,禁止锅炉冒黑烟。
三、对于违反规定使用的小型燃煤炉具将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强制取缔,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四、本通告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鱼台县农业局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