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办发〔2016〕4号
关于谷亭街道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规范企业、社会排污行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谷亭街道办事处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16年6月中旬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一次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为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指导,紧扣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以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目标,以压煤、降尘、控车、减排、增绿、去异味六个方面为重点,建立“政府主导、城乡并举、部门联动、分区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打一场大气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突击战。
二、整治重点
(一)秸秆禁烧。加强秸秆焚烧环境监管和综合利用,提出疏堵结合机制,督导好夏季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强化镇街在秸秆禁烧的主体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借鉴外地秸秆综合利用的做法,结合农机农艺配套,探索秸秆的消化利用途径。
(二)燃煤小锅炉整治。开展辖区内燃煤小锅炉的全面清查,对热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无法改造的实施强制拆除。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以下所有燃煤小锅炉,清查淘汰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2日—2016年3月5日)。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3月6日—2016年6月15日)。集中对方案中要求的任务进行综合整治,集中检查存在的大气污染环境违法问题,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整治一批污染企业。
(三)总结阶段(2016年6月16日—2016年6月30日)。总结整治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大气污染防治长效管理的措施,于2016年6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实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人员,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在鱼台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指挥部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二)扎实开展攻坚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各村(居)全面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
(三)强化执法监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以及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大气违法排污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行为,严肃查处环保设施运行率低或不运行的企业,从严查处恶意违法排污、非法改动在线监测设施、使用不合格燃煤的企业。对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对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开展形式多样的大气环境治理公益活动,推广普及大气环保知识,倡导节约、绿色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树立“同呼吸、共担当”的行为准则,营造全民动员、全民支持大气污染治理的浓厚舆论氛围。
谷亭街道办事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