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 公司动态 > 山东省林业局 关于报送无检疫对象苗圃整改情况的通知
2013-05-05
各市森防站:
自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1999年国家林业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无检疫对象苗圃建设工作以来,我省已先后有47处苗圃被批准为国家级无检疫对象苗圃。国家林业局于2009年对全国无检疫对象苗圃进行了调查,发现我省有14处存在问题。现根据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关于报送无检疫对象苗圃整改情况的通知》([2012]20号)文件要求,要重新确认无检疫对象苗圃。请各市把本辖区内无检疫对象苗圃(附名单)近几年建设和整改情况进行总结,于5月20日前与不符合无检疫对象苗圃条件的苗圃名单一并报省森防站检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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