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 公司动态 > 山东省林业局 关于报送无检疫对象苗圃整改情况的通知

公司动态

山东省林业局 关于报送无检疫对象苗圃整改情况的通知

2013-05-05

各市森防站:

       自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1999年国家林业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无检疫对象苗圃建设工作以来,我省已先后有47处苗圃被批准为国家级无检疫对象苗圃。国家林业局于2009年对全国无检疫对象苗圃进行了调查,发现我省有14处存在问题。现根据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关于报送无检疫对象苗圃整改情况的通知》([2012]20号)文件要求,要重新确认无检疫对象苗圃。请各市把本辖区内无检疫对象苗圃(附名单)近几年建设和整改情况进行总结,于520日前与不符合无检疫对象苗圃条件的苗圃名单一并报省森防站检疫科

我要评论(114生活网会员可直接登录,如果还不是114生活网会员,请点击注册新用户!
  • 评论内容:
企业文化更多
客服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x

填写举报信息

提示:请填写您的实名信息,中国114黄页承诺对您的信息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