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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广播电视执法工作的通知

2013-06-01

 

各县(市)区文广新(文化)局、高新区文化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近期,全省召开了打击非法“网络共享”网站及设备产品专项治理行动总结会议,总结部署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和今后的工作任务。11月15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领导专程到市文化执法局进行调研,对继续做好广电执法工作做出重要指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专项治理行动总结会议精神和省广电局领导指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全市广播影视执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继续组织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治理工作。这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一定要坚持常抓不懈,今年重点加强了对市区擅自销售、安装和使用“小耳朵”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治理,尤其是从事“小耳朵”销售、安装业务较泛滥的区域得到有效遏制。明年市局将分阶段、有重点地把市场监管工作逐步由城区延伸至城郊及乡村。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物业)、村委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对非法“小耳朵”的销售、私装现象逐步实现“区域自治”。同时,要继续加大有关广电法规宣传力度,将送法进农村、进社区、服务下基层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二、继续抓好非法“网络共享”网站及设备产品治理工作。打击非法“网络共享”网站及设备产品专项行动的集中治理阶段虽然已基本结束,但打击非法广电接收设备,规范视听市场秩序仍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各单位要因地制宜,经常性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防止擅自销售 “网络共享”等非法视听设备的违法行为死灰复燃。同时,要加强市场检查与调查,及时发现新型的非法广电接收设备,不断规范广电市场经营秩序。

三、要加强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单位的监管工作。明年“两会”和党的十八大将相继召开,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将在全市组织开展整治私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清理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超范围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专项行动,并召开一次各宾馆酒店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安全接收传输工作会议,签订安全传输责任书,制作下发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我市“两会”和党的十八大期间视听节目的传输安全。

四、积极做好户外电子显示屏等视听设施和网络视听节目监管工作。户外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等视频播放设施,是随着广播电视发展出现的新的公共视听载体,具有广播影视同等的信息传播功能,节目播出和信号传输安全也是保证信息安全的重要环节。各单位一定要按照市文化执法局和市文广新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户外电子显示屏播放视听节目摸底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摸清设置单位、主管部门和节目播放时间、内容基础上,尤其要加强日常监管,要坚决制止未经许可擅自播放广播电视传输网、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的包括新闻、影视剧、体育、科技和娱乐等各类影视与视听节目的行为。要加强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看与监管,力求掌握视听节目传播动态,为综合处置内容低俗等有害信息提供有力的保证,这也是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的重要内容。

五、努力打造广电市场的监管平台与渠道。广播影视市场监管与执法工作,涉及的项目多、范围广,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密切合作,建立完善的部门协调、协作工作机制是顺利实施广电市场执法的保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经常性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工作,密切部门间的关系,共同打造一个有效的市场监管平台和高效的市场监管机制,保证广播影视市场监管与执法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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