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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唐马司法所耐心积极为村民调解家庭纠纷,赢得了群众“好声音”

关键词:

县司法局

2016-08-23

2016年5月8日,当事人王某某来到唐马司法所申请调解家庭纠纷,他年事高,情绪波动很大,司法所李所长首先安抚他的情绪,然后了解具体情况。

王某某情绪稳定后,开始详细说明情况,他今年65岁,唐马镇宗庄村村民,早年在上海打工,因工致伤,现与儿子、儿媳同住在宗庄村。因儿媳闫某某不把房屋的一楼让与他住、儿媳嫌弃老婆婆只带外孙不带孙子、儿子儿媳想要他的钱等家庭琐事,惹得他处处心里不舒服,很是苦恼。王某某思虑再三,决定来到司法所,希望司法所能够帮助调解他、老伴和儿媳的矛盾。

在王某某介绍完情况后,司法所人员随即与宗庄村委取得联系,调查王某某的家庭情况。做了充分的调查工作后,把王某某及其王某某老伴和儿媳都叫到村委会,考虑到老两口与儿媳的矛盾由来已久,因此决定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分别与王某某、闫某某交谈。司法所李所长首先劝说王某某不要和孩子一样,好多婆媳为了避免矛盾都分开住,既然住到一起,说明儿媳很懂事,并且作为公婆不带自己孙子也很理亏,多想想儿媳的好。然后与闫某某谈话,劝说她要尊重老人,老人就像孩子一样,要学会哄二老高兴。通过与闫某某接触,发现她很通情达理,说儿子才两岁多,上楼不方便,她们想住在楼下主要是考虑孩子的安全,都是为了孩子。最后闫某某表态;第一,三年后等小孩长大了,就搬到楼上去;第二,希望婆婆应该常回来看看孙子,便于增加孩子对老人的感情;第三,绝对不会惦记二老的钱。带着闫某某的三个承诺司法所同志向王某某交底,他欣然同意。最后老两口和闫某某在家里见面,达成协议,一家人和和睦睦,笑口颜开。

          事情过去一周后,宗庄村委联系我们司法所,王某某为感谢司法所特此送来了锦旗。上面写着:“心系村民排忧解难,两袖清风一尘不染”。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这次家庭纠纷圆满调解让司法所同志都很欣慰,同时也赢得了群众“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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