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的有效监督,规范法律援助服务人员的办案执业行为,7月19日,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主及清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参加旁听了法律援助案件庭审。
本次旁听的案件是由县法律援助中心从当月所有援助案件中精心挑选,具有代表性、社会关注度高、援助意义重大的身患重病妇女的离婚纠纷案件。庭审中,旁听人员都能认真聆听、仔细记录;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对庭审中承办人的仪表、庭审举止、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代理技巧做出书面评价。并在后来的案件分析会上进行了坦诚交流,特别对承办人列举的证据材料是否齐备,举证是否有力,法庭辩论切入点是否准确,阐述观点是否明晰,说理是否透彻进行了评议。
“庭审旁听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承办人法律援助责任意识,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今后将继续加大案件质量监控力度,提高旁听庭审比例,从而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耿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