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评查
县司法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律援助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7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活动。
此次评查,专门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2015年度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随机抽取已结归档的30件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评查。严格按照《山东省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济宁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办法》标准,对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档案整理、法律援助案件事实认定、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承办结果和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档次。经评查,档案质量优秀卷20件,合格卷10件,不合格卷0件,合格率达100%,未发生一起质量投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