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固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6年6月24日,鱼台县环保局组成验收组对该公司60万吨/年矿渣微粉生产项目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通过听取企业关于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报告和验收监测单位关于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查看了有关资料,勘察了生产及环保设施运行现场,经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济宁市固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鱼台县张黄工业园盛发路东侧,租用张黄镇郭庙村土地,占地面积33335平方米,生产产品为矿渣微粉项目。2014年3月18日济宁市固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14年5月12日以鱼环审〔2014〕34A号文的形式取得鱼台县环保局的批复。该项目于2014年6月开工,2015年12月竣工,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试生产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二、环保执行情况
1、施工期间,该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施工,对施工设备采取了减震和降噪措施。
2、对粉磨机、空压机高噪音设备的生产厂房围墙进行全封闭;
3、在物料输送皮带转点增加3台袋式收尘器,除尘采用布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
4、新建原料大棚实行原料密闭性储存;
5、粉磨机采用干法磨粉,粉磨工序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在筒仓呼吸口安装了袋式除尘器,筒仓仓顶和包装工序安装了脉冲除尘器;
6、建设了车辆出入洗车台;料堆场作业期间安装了喷雾装置;
7、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建设了化粪池;
8、固体废物进行了综合利用;
9、成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制订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三、验收监测情况
鱼台县环境监测站编制的《济宁固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60万吨/年矿渣微粉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达标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经监测,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为3.6mg/m3、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为0.44mg/m3、厂界噪声昼间在53.0-59.3分贝之间,夜间在46.9-47.9分贝之间,以上监测结果均符合环评批复限值要求。
四、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讨论,认为:济宁固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60万吨/年矿渣微粉生产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了各项治污设施,符合“三同时”规定,原则上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同时需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实行岗位定责,提高企业的环保管理水平。
2、对噪声大的主要设备继续加大降噪措施。
3、制定措施,增加厂区绿化面积。
4、粉尘收集系统定期进行维护,确保正常发挥除尘效果;制定计划,逐步将仓库、车间布帘更换为彩钢瓦等;对粉磨车间进一步密封处理;如有粉尘污染信访案件发生,停产进行治理。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