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 政策法规 > 鱼台县环保局拟作出鱼台县方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政策法规

鱼台县环保局拟作出鱼台县方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关键词:

鱼台县环保局

2017-07-25

鱼台县环保局拟作出鱼台县方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2380万条塑料编织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鱼台县方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380万条塑料编织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725——201772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250768(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鱼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鱼台县方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380万条塑料编织袋项目
位于鱼台县经济开发区、北环路东首
鱼台县方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
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总投资3200万元
    1、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2、采取减震和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 夜间≤55dB(A)
3、印刷、复合固化、分切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引入光氧催化装置吸附处理后经15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厨房炉灶上方设置油烟净化装置,烟气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其排放浓度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的要求;
4、废油墨桶、废胶桶、废乙酸乙酯桶、沾染油墨的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要求处置,设置储存场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设置储存场所,集中储存,综合利用;下脚料收集后外售;废油墨桶、废胶桶、废乙酸乙酯桶、废聚丙烯包装袋,收集后由厂家回收;
5、餐饮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进鱼台绿都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
 
 

 

我要评论(114生活网会员可直接登录,如果还不是114生活网会员,请点击注册新用户!
  • 评论内容: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x

填写举报信息

提示:请填写您的实名信息,中国114黄页承诺对您的信息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