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喷漆室设1座循环水池,产生的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作农肥。
2、废气治理措施。焊接工序中产生的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除尘净化器,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排放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抛丸车间全封闭。抛丸除锈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体化除尘系统,再由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喷漆车间、烘干车间必须全封闭处理。喷漆工序采用水帘喷淋系统漆雾净化方式,喷漆过程中漆雾先经水帘进行吸收,再经过滤棉过滤,产生的废气经过引风机抽到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口按要求规范设置采样口,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标准要求。喷漆废水作为喷漆水循环利用,不能利用的废水送有质资的单位处理。
3、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含桶)、废润滑油(含桶)、废油漆桶、溶剂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储存场所,集中收集储存,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废油漆桶、溶剂桶交厂家回收。储存场所必须有防雨淋、防溢流、防地渗措施。
?切割、组装焊接工序中产生的废料、焊渣、除尘器收集粉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Ⅱ类标准,集中储存、综合利用;集中收集后进行外售,化粪池污泥及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减震和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循环水池、事故池做好防水防渗漏措施,危废间地面做防腐防渗漏处理、密闭措施、专人管理、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示标志,油漆、稀释剂等化学品存储区设置围堰;
建立台账制度,对暂存的废物种类、数量、类别、存放库位、存入及运入日期等详细记录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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