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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鱼台县召开“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 工作会议

关键词: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

2017-03-09

    3月6日,我县在县政府二楼大会议室召开“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八次、第九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市关于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全县“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并对表格填报和相关工作进行培训。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森主持会议并讲话。
    李森在讲话中指出,为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中央成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专门对京津冀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并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由环保部直接安排,此项工作已上升到国家层面的政治高度,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
    李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认真领会会议精神,研究专项整治标准和表格填报要求;要严格对照整治时间,确保按时按要求将调查表格纸质版装订成册,统一装订成册上报市指挥部。
    李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明确整治责任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专班,开展摸底排查,切实加强对工作的指导,为排查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和企业名单;要充分发挥网格员的责任,对辖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保全部排查到位和数据真实性,全力打赢“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攻坚战。此外,李森还对全县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和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马向东宣读了《关于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县环保局局长李明磊通报了全县“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镇街书记或镇长(主任)、分管镇长(主任)、环保办全体人员、专职网格员;张黄工业园、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书记或主任、分管主任、环保办全体人员、专职网格员;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会后,对各镇街、县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人、环保办全体人员及专职网格员进行了表格填报和相关工作事项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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