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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动态

内设机构

关键词:

鱼台民政局

2012-05-21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综合性文稿和民政工作政策规定;组织协调局机关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信访、档案、保密、机要通信、安全保卫、督查、会议组织、后勤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党群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系统人员培训规划;负责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拟订全县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分配管理国家和省、市、县拨民政事业专款及本级福彩公益金,监督民政事业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二、优抚安置科
    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指导监督各项优抚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拟订全县拥军优属、优待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政策;指导、协调拥军优属活动,支援军队和国防建设;审核报批革命烈士;审核报批复退军人、国家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等有关人员的伤残等级。
    负责全县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县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工作;做好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救灾救助与社会福利科
    拟订全县救灾工作政策,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和发布工作;承办中央和省、市、县下达的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承办县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救灾捐赠;拟订减灾规划,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并承办省、市、县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地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指导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政策。
    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企业发展的扶持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和新建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承办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管理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四、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
    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五、社会事务与区划地名科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承办全县收养登记工作;承办全县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建设、搬迁的审核报批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和救助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乡镇、村(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查、调处;承办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拟订全县地名规划,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撰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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