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鱼台县民政局 > 民政动态 > 烈士审批办理流程

民政动态

烈士审批办理流程

关键词:

鱼台县民政局

2012-06-20

    ①提交申请。死者遗属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②县级受理与审核。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写出调查报告、请示材料,填写《烈士呈报表》,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由县级人民政府向市级人民政府写出请示,将材料上报市级人民政府。不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材料退还申请人。③市级受理与审核。转经市级民政部门审核,向市级人民政府呈报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符合条件的,由市级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写出请示,连同相关材料上报省人民政府;不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材料退还。④省级受理与审核、审批。转经省民政厅审核,向省人民政府呈报是否同意批准为烈士的意见。符合条件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送民政部备案,同时,将相关材料返回县级民政部门存档;属于“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送民政部审查评定;不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材料逐级退还。
我要评论(114生活网会员可直接登录,如果还不是114生活网会员,请点击注册新用户!
  • 评论内容: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x

填写举报信息

提示:请填写您的实名信息,中国114黄页承诺对您的信息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