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鱼台县民政局 > 民政动态 > 如何办理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

民政动态

如何办理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

关键词:

鱼台民政局

2014-10-23

           按照下达安置计划→审核部队提交材料→签订三方协议→办理交接手续→办理医疗手续→完成接收安置、上报数据→提供服务管理的流程办理。

        接收安置计划的条件:①列入民政部移交计划;②已完成安置去向审定,符合到安置地安置条件;③省安置办公室出具了安置通知书。

        部队应当向省安置部门提交的材料:①职工履历表和《军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认定和工资套改审批表》;②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报告表;③招工、录用、调入、入伍登记表;④历次职务(技术等级)任职审批报告表及任职和晋级(奖励)工资审批表;⑤退休(退职)费审批表;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技术等级和工资审批表;⑦因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医学鉴定书,因公致残及残疾等级医学鉴定书;⑧其他证明材料。


          部队应当向县级安置部门提交的材料:①《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通知书》;②本人档案;③本人组织、行政关系介绍信;④本人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其是否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有效证明;⑤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①确认无军籍职工已列入安置计划并符合到本机构安置条件;②对部队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审核;③部队、接收单位和无军籍职工本人签订移交协议;④部队提供相关经费,办理移交手续;⑤协助无军籍职工办理医疗手续;⑥完成接收安置、上报数据;⑦提供服务管理。

我要评论(114生活网会员可直接登录,如果还不是114生活网会员,请点击注册新用户!
  • 评论内容: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x

填写举报信息

提示:请填写您的实名信息,中国114黄页承诺对您的信息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