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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动态

如何办理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

关键词:

鱼台民政局

2014-10-20

        (一)军休干部安置去向审定
        按照军区级单位送交参加审定人员名单、安置审定表及相关材料→省级安置部门进行审定→将审定人员数据资料报送民政部→将审定资料下发到市级安置部门的流程办理。
        军队干部离休条件:建国前入伍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达到军队干部离休年龄的,均可离职休养。
        军队干部退休条件:服现役满3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30年以上,或者年满50岁以上的军官;担任师级以上职务,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批准;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一至六级残疾的;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出现役后作退休安置。
        军队士官退休条件:年满55岁;服现役满30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一至四级残疾的;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出现役后作退休安置。
        安置去向审定条件:对符合移交政府安置条件的军休干部,根据个人情况,一般可在部队驻地、本人原籍或入伍地、配偶、子女、父母居住地安置。独生子女是现役军官或文职干部的、或者子女都是现役军官或现役文职干部且家庭生活基础在当地的,可以到子女所在地安置。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10年且在该地区离退休的,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或者因战因公被评为二等乙级(现6级)以上伤残的,师职的可以到安置地所在省的省会城市安置,团级以下的可以到安置地地级市安置。
        部队应当提交的材料:①安置去向审定表;②军队离退休干部本人离退休审批报告表;③最后一次任免晋级报告表复印件;④投靠配偶、子女、父母的,须提供有关人员的户籍证明;⑤回入伍地安置的,须提供入伍登记表;⑥因伤病残退休的,须提供《军人残疾等级审定审批表》或《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士官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鉴定表》(2008年2月以前退休未参加因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的,须提 供驻军医院诊断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批意见);⑦在艰苦边远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等工作,到安置地省会或地级市安置的,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①核对并确认军区级单位送交的军休干部联审表、审定名单、安置审定表及相关材料;②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③对符合条件的,将联审表和安置审定表盖章后退还军区级单位;④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安置审定表及相关材料退还军区级单位并说明理由;⑤根据规定时限完成审定,将审定人员数据资料上报民政部优抚安置局;⑥将审定资料下发到市级安置部门。
        (二)军队正常退休干部接收安置
        按照接收民政部下达的军休干部安置计划→省安办给各市下达军休干部安置计划→审核部队提交材料→签订三方协议→办理交接手续→办理医疗、落户手续→完成接收安置并上报数据→提供服务管理,落实政治、生活待遇的流程办理。
        下达安置计划的条件:①军休干部已完成安置去向审定,符合到山东省安置的条件;②列入民政部下达的移交安置计划。
        部队应当提交的材料:①省安置部门出具的安置通知书;②安置审定表;③安置介绍信;④军休干部个人档案材料;⑤个人供给关系介绍信;⑥个人医疗账户介绍信;⑦个人组织关系介绍信;⑧按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①接收民政部下达的军休干部安置计划;②省安办给各市下达军休干部安置计划;③对部队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审核;④部队、接收单位和军休干部本人签订移交协议;⑤部队提供相关经费,办理移交手续;⑥协助军休干部办理医疗、落户等手续;⑦完成接收安置,上报数据;⑧提供服务管理,落实政治、生活待遇。
        (三)军队伤病残退休干部接收安置
         按照接收民政部下达的军队伤病残退休干部安置计划→给各市下达军队伤病残退休干部安置计划→审核部队提交材料→签订三方协议→办理交接手续→办理医疗、落户手续→完成接收安置并上报数据→提供服务管理,落实政治、生活待遇的流程办理。
        下达安置计划的条件:①军队伤病残退休干部已完成安置去向审定,符合到山东省安置的条件;②列入民政部下达的军队伤病残退休干部移交安置计划。
        部队应当提交的材料:①省安置部门出具的安置通知书;②安置审定表;③安置介绍信;④军队伤病残干部个人档案材料;⑤个人供给关系介绍信;⑥个人医疗账户介绍信;⑦个人组织关系介绍信;⑧按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①接收民政部下达的军队伤病残退休干部安置计划;②给各市下达军队伤病残退休干部安置计划;③对部队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审核;④部队、接收单位和军队伤病残退休干部本人或监护人签订移交协议;⑤部队提供相关经费,办理移交手续;⑥协助军队伤病残退休干部办理医疗、落户等手续;⑦完成接收安置,上报数据;⑧提供服务管理,落实政治、生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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