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以下27个社会组织不按时参加年检,在平时各项活动中,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管,且长期不开展活动, 依法予以撤销登记,其登记证书、印章及财务凭证同时作废,现予以公告。
社会团体:
鱼台县李阁灌区用水者协会
鱼台县元葱产业协会
鱼台县唐马水利灌溉协会
鱼台县蔬菜产业协会
鱼台县清河镇元葱种植协会
鱼台县谷亭镇姜庄养殖协会
鱼台县兔业协会
鱼台县王庙镇蔬菜种植协会
鱼台县鱼城镇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
鱼台县王庙镇养鸡协会
鱼台县唐马畜牧产销行业协会
鱼台县鱼城镇供水协会
鱼台县大蒜协会
鱼台县罗屯乡大蒜冷藏协会
鱼台县李阁镇陈集村元葱协会
鱼台县清河镇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
鱼台县李阁镇农民用水协会
鱼台县食用菌协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
鱼台县环境艺术科学研究所
鱼台县植保科学研究所
鱼台县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鱼台县兴农食用菌新技术推广中心
鱼台县兴宇农作物配方施肥研究所
鱼台县丰源莲藕技术研究所
鱼台县润丰农作物栽培技术研究所
鱼台县农丰小麦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所
鱼台县碧水水处理研究所
特此公告。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