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各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校园食品安全和学校卫生工作人员信息的通知》鲁教体卫艺处函[2017]9号文的要求,为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和学校卫生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水平,决定建立全省校园食品安全和学校卫生工作专家库。请各单位(各初级中学单独报送)接到通知后,于6月2日下午5点前把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教体局体卫艺科,电子版备注名字后发送到邮箱:ytxtwy@163.com.
1、推荐范围: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和幼儿园)负责校园食品安全和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专职校医。
2、资格条件:拥护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较强;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从事校园食品安全和学校卫生工作不少于5年(副高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3年)。
3、工作职责:入选人员将定期接受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和省食药监局等部门的培训,负责区域内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并作为专家承担教育、卫生计生、食药监等部门委托的政策咨询、科学研究、调查研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联系人:周晓进 电话:69986
鱼台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