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仪函〔2016〕7号
各县市区教学仪器站,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教学仪器科:
经局分管领导批准,我市2016年教学仪器工作综合考评将于2016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进行。为确保综合考评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程序及内容
(一)召开座谈会。被考评单位使用PPT课件(不少于5分钟)对2016年教学仪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报。
(二)综合考评内容。组织领导、装备建设、装备管理及使用、教师队伍、装备研究、实验考试、比赛及创新等。随机抽选1-2处学校实地查看。
(三)考评组根据《考评细则》要求,对照县市区综合考评自评表(附件)、采购合同、文件、图片资料等进行查验。
(四)在每一县市区考评完成后,考评组即进行简单意见反馈,但不当场宣布考评结果。
二、日程安排
县市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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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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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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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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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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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
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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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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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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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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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号住汶上、微山、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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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
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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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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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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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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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号住梁山、鱼台、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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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
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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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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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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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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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
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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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太白湖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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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
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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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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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前
结束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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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纪律要求
(一)被考评单位自评表和情况汇报要实事求是,主题突出,严禁弄虚作假。
(二)考评期间,被考评单位严守有关纪律,中午吃工作餐,陪同人员1-2人。
(三)考评组到达后由县市区统一安排考评工作用车,住宿由有关县市区负责帮助安排,各考评组结算。
济宁市教学仪器站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