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中心校、民办学校:
按照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规范与管理,2016年我县将对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资质进行一次全面审核、清理与备案(见附表1、2)。此项工作将作为今后我县对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望各镇街中心校、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圆满完成本辖区内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资质审核、清理与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民办幼儿园办园资质审核备案表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审核备案表各一式三份由各镇街中心校统一报县教体局职成民教科,以上民办教育机构资质审核备案表电子版亦由各镇街中心校汇总报县教体局职成民教科。
职成民教科邮箱:jyjzcmjk@163.com 联系电话:6253917
二、附件中是否变更、终止或转让一栏可以另加附页。
三、此次全面审核、清理与备案工作将作为今后我县对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对于在此之前已获得办园许可证尚未获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将依据教体局文件予以审核认定并颁发办学许可证。对于无任何资质的幼儿园将依法予以取缔。对于无故不按时参加审核、清理与备案的民办教育机构其办学资格将视为自动放弃,过期不再审核备案。
四、各镇街中心校、民办学校请务于2016年12月15日前完成审核、清理与备案的上报工作。
鱼台县教体局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