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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动态

关于开展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键词:

王庙中心幼儿园

2014-11-28

各县市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治理办《关于开展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治教字〔201429号)精神,现将我市开展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检查范围为2013年秋季开学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以规范教辅材料征订收费、规范教育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禁止择校收费、禁止补课收费、禁止办班收费等两规三禁为重点,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二、检查的内容

    (一)幼儿园收费情况。

    1、幼儿园是否存在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名义违规办班乱收费问题。

    2、幼儿园是否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问题。

    3、幼儿园是否存在擅立收费项目,擅定收费标准问题。

(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情况。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比例是否达到或接近90%,特长招生比例控制在或接近5%,以及推进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具体举措。

    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是否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严控择校问题。

    7、是否实行“阳光招生”,公布划片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结果、举报渠道等重要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问题查处情况。

8、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及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除住宿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9、《济宁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济教字〔2014〕22号)落实情况。

(三)普通高中招生及收费情况。

    10、公办普通高中执行择校生招生比例的情况(2013年秋季学期,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2014年秋季学期,择校生比例为1O%)。

    11、公办普通高中单方面引进国际课程举办国际班、国际部,是否存在另行收费等问题。

(四)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12、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组织开展治理补课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包括组织情况、查处问题情况、人员处理清况及通报情况)。

13、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出台治理补课乱收费专门文件,是否明确违规行为处理的惩处办法。

    14、中小学校及教职工是否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问题。

    15、中小学校是否以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形式组织有偿补课。

    16、中小学校及教职工是否联合、委托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

(五)规范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情况。

    17、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是否达到“五独立”标准。

    18、公办学校是否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六)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情况。

    19、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选用省统一提供的配套练习册,不再推荐其他教辅材料;高中阶段是否从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每个学科选择l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自愿选用。

 20、教育部门、学校、教师是否存在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七)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情况。

    21、是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2、是否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制度、措施及违规惩处办法。

    23、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八)规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

    2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是否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或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费、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以及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等)。

    25、中小学校是否违规收取学具费、商业保险费、班费等,是否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违规收费。

    26、学校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从中收取回扣、牟利,跨学期或学年收费,以及结余款项是否未及时清退等问题。

    (九)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27、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对行政区域内教育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

    28、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是各级政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现实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重要意义的认识,纠正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不当或学校差距过大的现象,加快推进教育均衡化发展,从根源上解决教育乱收费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检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要对本单位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对本辖区内有关部门和学校进行抽查;市治理办将于11月下旬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及部分市直学校进行重点督查。检查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三)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总结,写出专题报告,并于11月26目前将专题报告和《2014年度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同时发电子邮件。

 

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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