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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教育

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开展山东省书画艺术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键词:

张黄中心学校

2012-09-18

 

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中学、中心小学,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省考试院《关于2012年下半年全省举办山东省中国书画艺术等级考试的通知》精神,普及提高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艺术修养,促进我县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做好山东省中国书画艺术等级考试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山东省中国书画艺术等级考试,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是面向教育系统开展的艺术水平的认证考试。我县“山东省中国书画艺术等级考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领导,县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等级设置
山东省中国书画艺术等级考试分共含书法(含篆刻)、国画、国画(工笔画)、硬笔书法四个类别,每个类别设六个等级,1-2级为初级,3-4级为中级,5-6级为高级。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报考其中一类。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2924-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鱼台县招生办公室.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20121027日(星期六)上午,其中:
国画(含工笔画)、书法(毛笔)考试时间为:900-1130;书法(硬笔)考试时间为:900-1100
五、收费
初级和中级均为50元,高级为60元。首次报考者交费50元。
六、强化措施,促进书画艺术等级考试工作的全面发展
书画艺术等级考试是素质教育领域的一项新内容,必须强化措施,精心组织,自2012年起,县教育局将全县中小学教师书画艺术考级纳入全县中小学综合考评体系,制定具体办法,加大考核力度。促进此项工作的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
1、 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书画、美术专职教师必须参加书画等级考级,并于三年内达到4级以上水平。
2、 书法、美术专职教师取得的等级证书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未取得规定相应等级证书的专职书法、美术教师一律不得上岗。
各中小学、幼儿园接通知后,认真组织,落实责任,确保书法美术教师全部报考。努力营造一种热爱艺术、追求文雅品味的氛围,把全县中小学素质教育推向一个新水平。
 
鱼台县教育体育局
0一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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