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日期11月3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实行答题卡答题形式,使用2B铅笔填涂和签字笔答题两种方式完成答题。
(二)笔试报名时间:9月9日至16日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进行注册、报名,报名系统将在9月16日17:30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
(三)笔试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和现场缴费时间:9月11日至17日。各考区在以上时间工作日内(14日周六、15日周日正常休息),按要求为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办理资格审查、确认和缴费手续(不受理考生跨考区确认),高新、北湖考生按行政区划确认。
没有在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和缴费手续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二、现场确认地点:
中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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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太白东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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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7-210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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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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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建设路19号任城区教体局招生考试办公室(高新区洸河街道、柳行街道,北湖新区考生去任城招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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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7-2166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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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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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夏镇文化街22号微山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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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7-318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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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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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湖陵三路南端鱼台县教体局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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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7-625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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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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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金司路北段金乡县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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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7-872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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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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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中心街56号嘉祥县教体局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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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7-682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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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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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宁民路北段汶上县教体局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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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7-728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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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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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光明路32号泗水县教体局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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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7-4239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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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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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水泊西路43号梁山县教体局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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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7-732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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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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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教体局大门西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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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7-335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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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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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市九州中路96号(兖州市教体局院内)(高新区王因街道、黄屯街道考生去兖州招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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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7-341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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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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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峄山北路609号(邹城教育局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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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7-521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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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材料(不受理考生跨考区确认):
1.户籍在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下同)及户口簿原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2.工作单位在省内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确认工作流程
考生到资格审查机构审核有关材料→合格考生到现场确认机构处缴费→考生凭收费证明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机构回收考生信息确认表→确认机构在考务系统中确认考生信息→确认结束。
山东省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和考试说明
第二章 报名
第六条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规定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报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不受理考生跨考区确认)。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省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自2015年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要求提高至大学专科及以上。
相应学历层次的2013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其它在读生不得报名。
三、自2015年起,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必须有在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修习规定的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的经历,并考核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
四、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身体条件、普通话等方面的要求。
第七条 报名时间
笔试报名时间:9月9日-16日
第八条 报名办法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
第九条 报名程序和报名信息的确认
二、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按要求的格式上传本人的近照,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
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
三、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到相应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信息确认点确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身体、普通话等方面的条件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教师资格认定前组织审查。
资格审查点、报名信息确认点设在同一现场,具体设置见有关公告。
四、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报名信息确认点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校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六、报名信息确认点通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对审查合格考生进行确认。
考生只能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考区进行报名信息的确认,所在考区有多个现场确认点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其中任意一个。只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第十条 考场编排和准考证的打印
考生的准考证在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由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生成。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过考务管理系统编排考场。考生应在考前7天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三章 考试内容、科目、方式、时间
第十一条 考试内容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主要考核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是否具备相应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十二条 考试科目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按不同学段教师资格种类分别确定,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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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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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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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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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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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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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教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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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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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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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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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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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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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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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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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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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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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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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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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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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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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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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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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暂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学科。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以往我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有效期内,免于笔试。该类考生面试有关问题详见面试公告。
第十三条 考试方式
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实行答题卡答题形式,使用2B铅笔填涂和签字笔答题两种方式完成答题。
第十四条 考试日期和时间
日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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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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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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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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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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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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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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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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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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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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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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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教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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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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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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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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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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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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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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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知识与
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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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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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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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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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知识与
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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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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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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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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