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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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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庙计生办

2014-03-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简称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实现到2010年全省“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的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加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建设山东文化强省,实现文化更加繁荣的重要举措。随着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新型生育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正在逐步形成和发展。对培养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生育文化是人类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关于婚姻、家庭、生育、节育等活动的思想观念、律令制度、价值取向、、知识能力、风俗习惯、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等。新型生育文化是在反映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形成的,它植根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生动实践,在促进人民群众婚育观念和婚育行为转变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要求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其核心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一个重要方面是实现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多年来,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受旧的传统生育文化的影响,广大群众的婚育观念还未发生根本转变,这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很不适应。因此,加快建设新型生育文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建设新型生育文化,是解决人口问题的治本措施,有助于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有助于更广泛地动员广大群众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也有助于进一步改进管理服务方式,加快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
      二、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新型生育文化建设要以邓小平人口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遵循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生育文化建设发展的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建立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全省逐步形成网络配套健全、内容丰富健康、精品不断涌现、形式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市场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现阶段,要以中央《决定》提出的到2010年“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为目标,以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活动为载体,大力倡导婚育新风尚,不断推动生育文化建设的深入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要进行试点,抓点带面,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各地应根据不同情况和特点,作出长期规划,制定阶段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具体指导,扎扎实实地把生育文化建设引向深入,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的基本工作思路
新型生育文化建设要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新时期新阶段,要拓宽宣传内容和渠道,着力倡导恋爱自由,婚姻自主;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优教,子女成才;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男女平等,尊重女性;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以及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风尚,大力普及有关科学知识,提高育龄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计生委等十部委《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由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协调计生、卫生、教育、民政、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等群众团体,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要积极组织社会知名人士和专门人才,凝聚力量多出精品,繁荣文化创作,提高文化品味,推动生育文化事业的发展。
实施新型生育文化建设试点项目管理。搞好国家在我省确定的4个“倡树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试点县的试点工作;从2003年开始,省里在全省选择不同类型的9个县市区进行“新型生育文化建设”项目试点;各市(企业)也可根据情况确定试点单位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进行推广。在此基础上,在全省开展争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活动,力争到2008年,全省有80%左右的县(市、区)达到中央《决定》提出的“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的目标要求。
      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加大生育文化宣传力度。各级要努力营造有利于生育文化建设的舆论环境。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要积极开展生育文化社会公益性宣传,提高人口专题宣传栏目的质量和收视率,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生育文化建设氛围。
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生育文化特色活动。在生育文化建设中,要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把生育文化建设融入到村镇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广场文化、旅游文化中去。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积极鼓励专业文艺团体开展各具特色的文艺活动,大力支持基层庄户剧团、业余文艺团体深入乡村、工矿企业开展经常性巡回演出。发扬历史传统优势,突出地方文化特点,继承和发展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载体,创建自己的生育文化品牌。
      繁荣生育文化文艺创作。生育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抓精品创作,努力做到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各级要营造有利于多出优秀作品的良好环境,加大对优秀作品创作的宣传和支持力度。文艺创作演出单位,要遵循文艺事业发展规律,适应市场机制,积极开展生育文化创作演出活动。要积极开展文艺会演、竞赛、展评等活动,促进生育文化文艺作创作演出的繁荣发展。
推动生育文化设施建设。在城镇,要把生育文化融入社区建设和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楼道文化、家庭文化之中;在农村,要突出抓好文化大院建设,要充分发挥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室)、人口学校的宣传服务作用,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和服务功能,为生生育文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发展生育文化产业。各级文化单位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构是提供生育文化产品的主要阵地,要在首先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发挥优势,积极发展生育文化产业,努力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生育文化需求。进一步做好生育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与发行工作,加大进村入户的力度,推出一批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内涵丰富、感染力强的生育文化宣传精品。
      五、加强对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
    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是一项社会性事业,涉及到社会诸多领域,任务艰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各级要把加强生育文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规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加强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共同推进生育文化建设。要加强理论研究,鼓励大胆探索,总结来自基层的成功经验,及时加以推广。
      生育文化建设是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应该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级要积极争取政府投入,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生育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吸引社会资金支持,保证生育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加强情况交流和反馈。各市要及时向省委宣传部和省计生委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推荐典型经验,以便及时交流,定期组织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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