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庙镇2012年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经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规范基层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县委县政府要求,以舆论宣传为指导,以育龄妇女到站查体为总抓手,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遏制违法生育、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早婚早育和非婚非育、政策外怀孕补救、外逃户追逃、社会抚养费征收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对育龄妇女的管理服务措施。通过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活动,消除管理盲点,堵塞工作漏洞,依法惩处违法生育行为,进一步落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全镇人口和计划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方法步骤和主要内容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3日—3月1日)宣传活动要贯穿集中活动全过程。一是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宣传平台进行舆论宣传,组织文艺宣传队、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二是通过发放有奖举报资料、人口计生政策明白纸等形式入户宣传,三是各村(居)利用广播喇叭,每天早中晚三个时间段进行计划生育政策集中宣传。四是各村(居)主要街道要刷新墙体标语,千人以上的村不少于8幅,千人以下的村不得少于5幅。五是在镇驻地制作计划生育宣传灯箱(宣传牌)不少于20个,在全镇形成声势浩大的计划生育宣传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日----4月20日)
1、清理清查已婚育龄妇女底数,建立健全管理档案。通过“拉大网、过大筛”的清理清查,务必做到村村到、户户清,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镇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单位职工花名册、工资单、缴纳养老保险人员名单、集体户口等资料,对本单位的在职在岗职工、下岗职工、户口空挂人员、人户分离人员、长期放假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清查,确保49周岁以内的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档案建档率达100%。2、清理清查应查体人员底数,做好查坏查孕工作。“三月孩不过年”,各村及单位要抓住三月份大查体的有利时机,要求45周岁以内的育龄妇女,不论什么情况,不论什么原因都要无条件地接受查环查孕服务,确保查体率达98%以上。3、清理清查应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人员底数,落实安全、可靠的长效节育措施。严格按照“顺产三个月内、剖腹产七个月内”到县服务站或持县服务站介绍信到“三定点”医院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要求,生育一孩的一律放环,生育二孩及以上的一律结扎。对不宜放环的要有县服务站的鉴定证明,不宜结扎的要有市级鉴定证明,并及时上门发放避孕药具,定期随访,努力提高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的及时率、到位率,确保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5%以上。4、清理清查政策外怀孕人员底数,落实相应的补救措施。对政策外怀孕的人员,要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想尽一切办法,明确专人,确保一个不漏地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坚决杜绝违法生育现象的发生。采取补救措施人员必须到先服务站或持县服务站介绍信到“三定点”医院施术。5、清理清查流动人口底数,落实管路服务措施。一是强化对流出育龄妇女的管理服务,各村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要做到底子清、去向明,对清理出的未**人员,要及时补救,并纳入微机管理,确保办(补)证率达100%。二是强化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管理服务,将流入人口纳入经常性的管理服务范围,做到与本辖区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三是通过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及时进行网上联系,确保流动人口微机信息通报率和回执率均达到100%。6、清理清查早婚早育、非婚生育人员底数,落实分类管理措施。一是将已形成事实婚姻的早婚妇女纳入育龄妇女管路范围,建立特殊人群档案,由村委会与其签订《育龄妇女管理合同》,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定期参加查体;二是对非婚生育已达到法定婚龄的,限期补办结婚手续,在60天内补办《服务手册》,纳入管理育龄妇女管理系统,上报出生;三是对达不到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的,要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终生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不想受任何奖励政策。7、清理清查违法生育人员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底数,落实相应的处理处罚措施。对违法生育人员,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确保实际困难社会抚养费不能足额缴纳的,要签订分期缴纳合同;对不缴纳的钉子户、难缠户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签订缴纳合同到期的要及时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没有足额征收的要补足差额。确保征收率不低于应征额的80%。8、清理清查外套人员底数,落实追逃措施。一是对外逃人员要明确包保责任人,想方设法查找具体下落或落脚点;二是实行有奖举报,各村要张贴有奖举报信,广发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三是组织精干力量追逃,对有线索的外逃人员组织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思想工作的同志组成工作组,拿出专项资金限期追回。9、清理清查持《服务手册》、《生育证》、应办《生育证》未办、取消生育计划人员底数,落实孕情跟踪随访服务。对持《服务手册》人员每月上门随访一次,由村级落实包保责任人,对持《生育证》、应办《生育证》未办、取消生育计划生育人员。每两个月由县、乡随访一次,由镇村级落实包保责任人,确保孕情跟踪率达100%。10、清理清查私自终止妊娠人员底数,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严格执行“终止妊娠、分娩接生、环情孕情监测”三定点制度。定点单位在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时必须查看其有无县服务站出具的准予终止妊娠的证明,对无证明的不准终止妊娠,对私自终止妊娠的要取消生育计划,对施术单位和施术手术人员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同时给予施术单位负责人、施行手术人员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准备县评估验收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为确保春季集中活动取得实效,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实行督导、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方式,加大对春季集中活动的指导力度,并且及时公布和通报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个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活动开展情况、四项节育手术指导性计划生完成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以30%比重记入年底考核总成绩。三、组织领导本次春季集中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保障集中活动的顺利进行,镇成立春季集中活动领导小组和活动小组(后附名单)。各村认真落实集中活动实施方案内容,明确任务,按照各自的任务和指标开展工作。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实行包保责任制,责任到人,要让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压力。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点前每村要向春季集中活动领导小组报告当日的查体情况、“四术”落实情况。
2012年2月29日
王庙镇2012年春季计划生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李 树 青
侯 科 才
副组长: 王 慧
李 登 明
成 员 :马 军
徐 玉 月
王 正 亮
徐 清 宇
马 年 礼
宗 兴 群
盛 遵 雨
王 遵 思
王 明 星
梁 奉 凯
张 恒 云
殷 贞
王 汝 强
程 昕 辉
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程昕辉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