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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口计生局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工作

关键词:

鱼台县张黄计生办

2015-02-18

县人口计生局修订完善计划生育
《村规民约》工作
效  果  显  著 

    为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夯实计生工作基层基础,进一步规范婚育行为,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婚育文明,鱼台县人口计生局按照省、市关于做好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修订完善等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本着“突出特色、强化导向、民主制定、规范运作、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和“既约官又约民”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村规民约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讨并制定了《实施意见》,各镇(街道)、各村(居)都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对村规民约制定的合法性以及利益导向政策的可操作性进行严格把关,为修订完善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全县12个镇(街道)人口计生办主任、计生协会秘书长召开专题会议,就修订完善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方法、具体步骤等进行专题培训,使各镇街人口计生直接责任人切实掌握评定标准和工作方法。
    三是督导推进到位。在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修订过程中,县人口计生局成立督查指导组,对修订完善工作全程跟踪、全力推动,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各镇街安排计生工作人员,逐村对《村规民约》修订进行全程督查指导,对内容不合要求、程序不合规范的村限期整改,保证修订完善工作的有序运行。
    四是扎实贯彻执行。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定稿)》装订成册,按户分发,同时,坚持依法、民主、自愿原则,依据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与育龄群众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并以合同为准,作为奖惩依据,提高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约束能力,增强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目前,全县392个行政村全部完成了《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通过扎实工作,村级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的主动性大大提高,群众依法规范自己生育行为的自觉性大大增强,促进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力地促进了移风易俗和男女平等,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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