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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鱼台县教育体育局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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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张黄武台中学

2017-06-19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济宁市政府《关于公布济宁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济政字〔201568号)、《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济政字〔2015116号)和《关于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的通知》(济政字〔201673号)精神,在清理规范涉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基础上,2015910,县政府确定保留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47项。20161月县政府印发《关于取消承接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鱼政字〔20151号),确定清理规范18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保留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29项。 20167月县政府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县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鱼政字〔201633号),确定清理规范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保留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24项。
    按照要求,现将保留的鱼台县教育体育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附件1)和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目录(附件2)向社会公布。
附件1
鱼台县教育体育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三、县教育体育局
 
 
序号
行政许可事项
中介服务项目
中介服务项目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项目实施机构
中介服务项目收费依据
中介服务项目办理时限
备注
1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审批
3)验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12月通过)第十二条:“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第十四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会计师事务所
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附件2
清理规范后不再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目录
序号
行政许可事项
中介服务收费项目
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实施机构
处理决定
:1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审批
财务清算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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