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减轻城乡居民殡葬负担,我县出台《关于在全县推行普惠型殡葬惠民政策的通知》,全面实施普惠型殡葬惠民政策,免除城乡居民部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据了解,普惠型殡葬惠民政策是我县暨建立城乡困难群体殡葬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出台的又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项目,由原来的面向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90岁以上老人等困难群体减免基本殡葬费用扩大到具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驻鱼服役的现役军人、入伍前常住户口在我县的待安置退伍军人,免除遗体火化费(普通火化炉)、遗体接运费(20公里以内,含紫外线消毒),两项费用所需资金由财政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