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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审批指南

关键词:

张黄卫生院

2014-07-23

一、服务内容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二、申办程序
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受理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正)→现场审核→领导核准→窗口制证、盖章、发证、公示(县政府审批服务中心网和鱼台县卫生监督网)
三、申办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
(4)场地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5)场地平面布局图、设备布局图;
(6)基础卫生设施情况;
(7)供水工艺流程图和说明;
(8)涉水产品及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9)本年度水样全项目检验报告;
(10)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竣工验收卫生认可书;
(12)企业化验室情况(检验设备、检测项目、检验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等情况),委托代检的要提交委托代检合同或协议书及代检化验室资质证明;
   (1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14)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1、本书及申办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样填写。
2、申请表及所附资料均一式两份(可用复印件,但要求复印件印章完整清晰)。申请表及所附资料须逐页加盖公章,如单位未有公章,法人代表必须逐页签字,并在备注中说明。
四、承诺时限
1、申报材料受理:
 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当日内做出如下决定:
    (1)符合申请资格且资料齐全的,通知申请人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2)不符合申请资格的,不予受理。
(3)符合申请资格但资料不全的, 在7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资料,资料补正后,按受理条件申请办理。
2、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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