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粮食局是主管全县粮食工作的政府部门。依据国家粮食法规政策规定,主要工作职能范围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体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制定全县粮食流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粮油流通产业政策;负责全县社会粮油流通管理。
2、负责全县粮食总量平衡,确保全县粮食安全,搞好粮食品种、数量的余缺调剂;保障军队粮油供给。
3、组织和落实上级下达的粮食购销任务,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粮食价格的管理和调控;制定全县粮食应急保障预案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确保粮食安全。
4、根据有关粮食法规,加强社会粮食流通监管,对国有粮食企业及从事粮食收购的其它企业和个人进行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和审核;加强县域内粮食收购活动的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5、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监督指导粮食储备,以保障预防自然灾害及调控市场的需要;管好县级储备粮油;实施粮食宏观调控、适时启动和实施全县粮食应急预案;指导全县粮食企业加强粮油安全保管,确保粮油储存安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粮油质量标准的管理。
6、实施全县粮食行业指导,推进粮油科技进步,指导制定全县粮油加工企业的发展规划。
7、负责对国有资产实施监督;负责审核汇总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消化粮食企业财务挂帐。
8、管理本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组织本行业的干部培训、职工教育;在规定权限范围内履行行政监察与行政执法;管理本系统离退休人员;接待本系统的来信来访。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