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近日,鱼台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县卫生局发证的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执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等。截至目前,共检查镇街卫生院、民营医院、厂矿卫生所等医疗机构14家。
经检查,多数医疗机构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并有相关传染病及疑似病例门诊日志、疫情报告登记;均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均建立了消毒隔离制度,各检查单位均有相关医疗器械和操作台面的消毒记录。但在个别医疗机构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门诊日志、消毒记录登记不全;医疗废物混放入生活垃圾中;一次性医疗用品未做毁形处理;不能正确使用利器盒;医疗废物暂存处不符合卫生要求;医疗废物的暂存时间超期;消毒灭菌供应室存放杂物;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改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医疗机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