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企业延续备案登记表
http://www.jnwsjd.com/news/UploadFile/20131212142930290.doc
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备案的,企业应当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并填写企业标准备案延续申请表,到原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延续备案手续。
延续备案应在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提起申请。
一、经复审标准文本无任何改动,申请延续备案继续有效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标准延续备案登记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原备案标准文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延续备案有效证明。
二、经复审认为需要修订企业标准的,应当在修订后重新备案,须填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并按登记表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经复审标准备案不再延续,申请备案废止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标准延续备案登记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原备案标准文本(2份);
4. 废止原因。
企 业 标 准 延 续 备 案
登 记 表
标准名称:
企业名称:
山东省卫生厅制
填 表 说 明
1、本申请表内容须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2、 申请表及申办资料原件一份。
3、所附资料请在所提供资料前的□内打“√”。
4、所报资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5、受理地点:济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办公室
电话: 0537-2655987 传真:0537-2100120
地址:济宁市高新区英萃路26号卫生大厦4007室 邮编:272000
济宁卫生监督网址:
http://www.jnwsjd.com/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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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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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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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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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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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备案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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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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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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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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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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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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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在相应栏中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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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有效( )
修订并重新备案( )
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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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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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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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附资料(请在所提供资料前的□内打“√”),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一、延续备案继续有效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标准延续备案登记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非负责人的,附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3.原备案标准文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延续备案有效证明(2份)。
二、修订标准重新备案者,须填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并按登记表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标准备案不再延续,申请备案废止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标准延续备案登记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非负责人的,附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3.原备案标准文本(2份);
□4. 标准废止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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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申请表日期
年 月 日
卫生监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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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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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企业标准延续备案有效证明
鲁卫食标延( )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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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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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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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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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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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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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备案标准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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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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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备案有效期至(卫生行政部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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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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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盖章 卫生行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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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申请需提交本证明一式两份,盖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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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格内容要求打印,手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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