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附资料(请在所提供资料前的□内打“√”)
□1、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变更申请表;
□2、《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原件(正、副本);
□3、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
路牌(非迁移地址)变更的提供下列材料:
3.1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3.2 公安或工商部门等出具的变更情况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3.3 单位变更申请说明。
注:以上变更,提供材料齐全后,在卫生局窗口直接变更。
□4、变更地址(迁址)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4.1、企业卫生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4.2、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4.3、供水工艺流程图及文字说明;
4.4、二次供水单位卫生档案;
4.5、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4.6、使用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4.7、所在地(市、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水质检验报告;
4.9、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应提交《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
4.10、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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