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附资料(请在所提供资料前的□内打“√”)
□ 1、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 2、取得许可批件后每年卫生行政部门现场监督意见书;
□ 3、产品生产材料及配方;
□ 4、产品生产工艺及流程图;
□ 5、生产设备清单;
□ 6、产品执行标准(国标或企业标准,并同时提交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或备案证明);
□ 7、市场销售产品设计包装;
□ 8、市场销售产品说明书;
□ 9、样品彩色照片1张;
□10、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1、生产场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
□12、委托生产的,提供委托合同。被委托方应有与委托产品同类产品的卫生许可;
□13、直接从事涉水产品的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14、产品中与饮用水接触的主要材料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15、省卫生厅认定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16、《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17、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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