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建质监字[2015] 1 号
关于做好全县建筑工程冬期施工的通知
各建设(开发)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随着近期天气逐渐转冷,根据《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的相关规定,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 5°C时,即进入冬期施工。为确保在建工程冬期施工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据县气象部门提供的气温资料,全县所有在建工程已进入冬期施工。凡进行冬期施工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的要求进行施工,如不具备冬期施工条件的工程必须停工,并将停工报告报送我站备案。
二、各进入冬期施工的施工单位于本通知下发后三日内,将冬季施工方案报我站备案。
三、我站监督人员将不定期对全县在建工程冬期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照冬期施工规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鱼台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