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站总支。
二、主要内容。党的基层组织要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既要全面公开本级党内事务,又要突出重点,及时、具体地公开基层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增强基层党务公开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同时还要注意体现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做到二者相辅相成、资源共享,相互推进。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工作的重大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及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决定及落实,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及落实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包括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重要典型宣传报道以及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情况;
3、党组织管理情况。包括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和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及开展,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党代表推选及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
6、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