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学仪器站,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教学仪器科,市直各幼儿园:
为推进幼儿园自制玩教具活动开展,调动广大幼儿教师设计制作玩教具、利用玩教具促进幼教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幼儿园自制玩教具制作水平,经研究,定于2017年下半年举办全市第四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运动类(YD)、科学类(KX)、结构类(JG)、语言类(YUY)、美工类(MG)、表演类(BY)、社会类(SH)、益智类(YZ)、音乐类(YY)、其它类(QT)共十大类,在幼儿园教学中使用的,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工作者自己设计制作,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的自制玩教具。工业化生产的玩教具、纯计算机软件类作品及声像资料类作品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在2012年济宁市第三届幼儿园优秀自制教具评选中曾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自制玩教具作品不得申报。
作品类别由申报者按照作品的应用领域在以上10类中自行选择,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作品类别。本次评选活动,各县市区推荐自制玩教具作品不多于15件,市直幼儿园推荐自制玩教具作品不多于3件。
二、评选标准
符合幼儿教育的基本理念,教具所示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践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通用性好,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教学仪器站、市直各幼儿园根据活动要求和评选标准,先进行初评。初评合格后,填写《济宁市第四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参评作品县市区汇总表》(见附件1)、《济宁市第四届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参评作品申报表》(见附件2),各一式三份,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市教学仪器站。联系人:李锋,赵怀金。联系电话:2677866。电子邮箱:jnyqgx@163.com。
四、评选办法
(一)根据初评教具的内容和数量,从全市幼儿教学第一线聘请专家、优秀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二)评选时,由参评教具的制作者对自制教具作品进行现场演示,并用普通话接受评委的提问,时间限制8分钟内。作者不能在现场演示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三)在现场操作、演示、专家评议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四)根据宣传发动、活动开展和评选结果等情况评出优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