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政策
全县学校实行“足龄免试、相对就近、计划管理”的招生办法;小学实行“公示服务区、划片招生、注入学籍”,初中实行“一对一”、“一对多”对口直升。
(一)小学学校招生
1.招生范围。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2.小学入学年龄。凡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正常儿童,可以就近入学。
(二)初中学校招生
2016年初中招生实行学区制对口招生。各镇街初中学校实行“一对一”或“一对多”对口招收学区内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一)乡镇学校招生范围
1.小学:各镇街定点小学由镇街中心校统筹安排,负责招收本镇街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到本校上学。
2.初中:各镇街中学负责招收本镇街内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2016年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
县实验小学:县直机关、城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现实居住地西支河以南新民村、新华村、解放村、套楼村、陈丙村及五个村所属土地开发小区购房居住人员子女。
建设小学、运南小学:现实居住地西支河以南、谷亭街道、滨湖街道所属城区村及上述村所属土地开发小区购房居住人员子女。
县第二实验小学:县直机关、城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城区开发小区购房居住人员子女,原七所楼小学、大聂小学所属村村民子女。
滨湖小学:现实居住地城区开发小区购房居住人员子女、原米滩小学所属村民子女。
实验中学:县直机关、城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新华村、新民村、套楼村、解放村、建设村、爱国村、和平村、陈丙村户口的村民子女及上述村所属土地开发小区购房居住人员子女。
滨湖中学:实验小学六年级学生(县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外的),第二实验小学、原谷亭一中所属服务区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县直机关、城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
后屈小学、张庙小学两学校的六年级毕业生可自愿选择王鲁中心
三、招生程序
1.城区小学:
城区小学招生,按照招生范围,由家长携带规定的证件于8月15日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城区小学报名并填写小学一年级报名登记表,由学校组织审查并与8月17日前将审查合格的学生花名册及有关材料报县教体局。
2.城区初中:
城区初中招生,按照招生范围,由家长携带规定的证件于8月15日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城区初中学校报名并填写初中一年级报名登记表,由学校组织审查并与8月17日前将审查合格的学生花名册及有关材料报县教体局。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要加大对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力度,按照“政府负责、公办为主”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的择校乱收费行为,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以借读费等名义乱收费。
外来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属进城经商的,需提交父母的身份证、与父母在一起的户口簙,适龄儿童出生证(小学),正式的租房合同,2015年8月3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属进城务工的,需提交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起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适龄儿童出生证(小学)、务工单位为父或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一年以上),正式的租房合同。
五、监督举报电话和信访接待地址
举报电话:6253552 6253572
信访接待地址:鱼台县教体局监察室 鱼台县教体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