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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开发区行政事业干部绩效考核奖惩办法

关键词:

鱼台开发区

2014-01-11

鱼台开发区行政事业干部绩效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职责挂钩、任务包干、突出重点、量化考核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开发区全体干部职工
三、考核内容(共100分)
1、执行考勤制度(30分)。
严格执行上下班,区督考办对工作日、值班期间、各类会议、集中学习实行点名和不定时检查。所有人员请假必须报请管委会主任同意,同时写请假条报办公室存档,假期满后,及时销假,否则视为无故缺勤。私假累计超过30天,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及各类奖励(病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无故离岗一次扣2分;无故缺勤一天扣10分。对工作期间打牌、搓麻将、玩游戏、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以及工作日午间饮酒的,发现一次扣10分,并在全区内通报批评;如被县级及县级以上督查到,一次扣30分,并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及各类奖励;如符合党纪政纪处分条件的,则按党纪政纪另行处理。
2、执行报告制度(20分)。按要求和分工及时完成各类会议、学习汇报材料、调研报告和心得体会等,每少一次扣3分。所包村或所负责的工作发生突发性事件或紧急事件应于1小时内上报分管领导,未及时上报的,每例扣3分,造成工作被动或严重后果的,每例扣10分。
3、完成岗位工作(50分)。根据党工委、管委会和分管领导安排部署的各类任务,要按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并上报,未及时上报的,每例扣3分。此项考核由各分管领导结合每名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业绩评议打分(涉及一人有多名分管领导的,取其平均分)。
4、加分因素:
年度获得县级先进个人的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8分,国家级加10分。以当年获得证书为准,年终总评时一次性加分。
四、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岗位工作由分管领导评议打分,其他事项由开发区督查办公室进行考核。实行月通报、季考核、年总评。
年终考核总分=季考核分数累计/4
2、考核应用: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比各类先进的主要依据。年终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其中,90(含)分以上为优秀,75(含)分以上为称职,60(含)分以上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
五、强化督查。
区督查考核办公室切实落实督查责任,严格督查,严肃考核。
本考核办法自下文之日起实行。如遇本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党工委、管委会讨论决定。
 
 
                              中共山东鱼台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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