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鱼台县物价局部门预算
(2016年2月)
单位名称 :(公章) 单位负责人:
2016年鱼台县物价局预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县地方价格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管理我县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制定全县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三)负责全县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市场价格动态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组织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提出调控市场价格的建议和措施,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测。
(四)负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五)指导、监督、规范价格活动,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承担县直部门、镇街和企事业单位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推进全县价格诚信建设。
(六)负责对全县价格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价格监管网络,帮助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其价格行为。
(七)接受执法执纪机关委托,办理民事、刑事案件中的物品及其他罚没物品的价值认定。接受社会委托办理保险物、抵押物、拍卖物、过期无主物、交通肇事物、经营者定价商品的价格认定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的单位有物价局局机关。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表(附1)
二、2016年收入预算表(附2)
三、2016年支出预算表(附3)
四、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4)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委)机关及所属两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3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9.7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309.7万元,其中:工资支出284.3万元,公用经费16.4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主要项目有:物价执法专项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6年,鱼台县物价局通过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预算共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国内公务接待,以及用于项目的有关公务接待支出(如有重大接待活动需说明)。
附:部门预算公开表